区司法局及早部署清明节期间坟山山林矛盾纠纷隐患专项排查调处活动
清明节将至,根据全区山林多、坟山多,群众过于看重自家坟山风水而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的严峻现实,我局未雨绸缪,及早部署,及时防范,积极采取措施,决定从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坟山山林风水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主要做到:
一是及早部署落实。我局结合季度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坟山山林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向各司法所制发了《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坟山山林纠纷隐患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要把防范化解坟山山林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增强责任意识,防止麻痹大意思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及时宣传防范。清明节期间,各司法所要深入社区居委会,利用有线广播、法制宣传栏、标语等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汕头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礐石司法所印发宣传资料派发给辖区内的15个社区调委会,及早做好宣传等防范措施,有效提高群众文明扫墓和防火意识,为群众营造一个祥和、文明的追思节日氛围。
三是排查调处不含糊。我局充分发挥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作用,落实分片管理责任制,对辖区内的坟山山林开展地毯式的矛盾纠纷排查。在排查期间,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发现有突发性重大纠纷要及时向当地街道党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排查出来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坟山,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所长包案制,各司法所长是辖区内山林纠纷隐患调处第一责任人。同时,局班子成员在活动期间要深入挂钩司法所靠前指挥,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因坟山引起的矛盾纠纷而影响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