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资金问答(2016年5月更新)
1.什么是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包括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
2.小区从什么时候开始交日常维修资金?
答:自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并办妥相关入住手续,在交纳物业服务费时一并交纳日常维修资金。
3.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申请备用金吗?
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区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征求该小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指定小区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对备用金的监督审核职责。
4.目前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答:现行的关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法律法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