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财政局代理记账资格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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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下列企业提交的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表及附送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申请条件符合《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准予下列企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生效日期为批准日期。
***:1.深圳和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2.深圳中翊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
坪山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
相关稿件:
1.深圳和正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pdf
2.深圳中翊财务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告知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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