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城管局深入林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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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全省森林特别防火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15日,特别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内和林缘用火,禁止带火种进山和野外用火。9月10日下午,新区城管局组织森林公安、综合执法、森林防火和国土监管等多部门,到楼村社区柴山片区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及宣传活动。新区城管局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积极开展森林防火执法检查,及时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并着力在防字上面下功夫,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防火安全意识。
活动当天共出动5辆宣传车及20名防火队员,现场检查垃圾处置、明火煮饭和乱拉电线等野外火灾隐患10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发放防火宣传单(册)60余份。下一步新区城管局将组织办事处森林防火部门,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持续开展林区野外火险排查及森林防火宣传,力争在今年特别防火期内不冒烟、不起火、不出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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