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2018年部门预算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的职能和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依法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签字:陈树森
目录
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二、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三、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七、名词解释
八、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表:
第一部分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承担学区范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编制数110人,实有在编教师107人,雇员3人,退休教师17人,学生204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无其他下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学处、科研处、德育处、安全办、工会6个部门。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师专业素质的培训;2.开展学校各项基本建设,完善学校校容校貌;3.构建打造幸福校园,美化校园环境;4.提升教学装备配置、完善教学设施设备;5.优化办学条件,夯实学校硬件基础;6.举办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等教育教学活动;7.构建平安校园,完善校园安保设施设备,着力安全教育。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部门预算收入5,7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435万元,减少20%,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769万元。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部门预算支出5,769万元,比2017年减少1435万元,减少20%。其中:人员支出3,321万元,公用支出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万元,项目支出1971万元。
预算收支减少主要原因说明:1.教育费附加支出减少;2.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包含往年补缴部分,2018年预算只是本年度支出;3.、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包含往年补缴部分,2018年预算只是本年度支出;4.购房补贴支出2017年包含退休教师一次性补贴部分,2018年预算(包含在津贴补贴)只是本年度支出。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部门预算5,76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321万元,公用支出2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万元,项目支出1971万元。
(一)人员支出3,32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
(二)公用支出2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971万元,具体包括:
1.日常运行经费12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学生体检费、购置教职工工作服、各类宣传费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经费、校园安全管理经费;
2.后勤保障经费338万元,主要用于大宗水电费、后勤社会化服务费、日常零星维修维护费、食堂运营服务费、节能改造项目;
3.课本教材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学生教材、练习本、试卷经费、教学资料、耗材经费;
4.教研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教研经费、教育教学活动经费;
5.奖教奖学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奖教金、奖学金;
6.专项教育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科项目经费、师生文体活动经费;
7.教师节慰问金26万元;
8.行政绩效评估运用经费487万元;
9.计生经费60万元;
10.教育费附加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小额工程尾款、零星维修、特色项目和教师培训。
11.2017年市本级统筹教育附加(第一批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四点半活动”试点学校支出经费)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四点半活动”试点活动。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政府采购预算共计809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439万元和2018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70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为本单位,无其他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5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21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纳入2018年预算支出的公务用车4辆,其中公务商务轿车3辆,中巴1辆,主要支出为辆保险费、燃油费、维修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为本单位,无其他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第一小学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将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由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源于税收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和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源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体育***公益金和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预算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源于国企上缴利润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4.政专户拨款:源于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财政预算拨款。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