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运用案管系统保障案件质量
自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金平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充分运用该系统,加强办案流程监督,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控制,促进了办案质量提高。
强化办案期限监控。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案件承办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填录信息、制作文书、流转业务或执行相关操作等,应当与实际业务办理同步进行,且录入的信息字段、分类等应当符合系统要求,能够满足系统的数据识别、筛选。为此,案管部门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管理,加强案件办理监督,强化流程监管,派专人对案件的受理到结案的整个流程加强监管,全程***,掌握案件所处环节、期限和办理结果,期限届满前及时预警,督促承办人及时在系统内操作办结案件,防止案件超期。
严格案件质量评查。今年,金平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对业务部门开展一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采取随机抽取卷宗编号的方式确定被抽查的卷宗,按照上级院制定的业务部门案件质量考核量化标准,从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法律文书、笔录制作及卷宗装订等方面逐一评查,从中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业务部门交换意见,及时发出预警,提出整改建议、解决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并针对较突出的问题,在院务会上进行全院通报,引起业务部门的重视。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金平区检察院案管部门把积极开展律师接待服务、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以外部监督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案管部门克服人手不足等困难,积极做好接待律师阅卷申请的准备工作,一是制作《案件信息查询申请登记表》,收集律师申请等情况;二是核对并复制存档律师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函、近亲属证明材料等;三是扫描申请材料并上传至信息公开网管理后台,为律师申请查询账户并绑定对应案件;四是完善设备设施以便律师现场网上操作申请,对首次申请的律师,在触摸屏电脑上进行演示操作;五是申请受理后,及时导出数据至统一业务系统,并告知承办人对申请进行相应操作;六是根据承办人在统一业务系统的回复,在信息公开网管理后台填写意见。目前,律师接待工作已稳步开展,截至目前,已办理律师预约申请14人次。
(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