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临时登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昨天是我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开始临时登记的首日,在金平区飞厦西路8号的交警龙湖大队业务服务大厅里,已经退休的市民田先生领到了我市第一副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牌照。“从报纸上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天登记日就过来了。”田先生说,“办理好了这个手续,免得无证被查,自己也省心多了。”据统计,昨天全市共有100多名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前往咨询办理。
昨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交警龙湖大队业务服务大厅里看到,现场排队办理在用“超标车”临时登记的车主并不多,多数是前来咨询的,其中也不乏因“资料不全”而被“打道回府”。交警车管所民警不时提醒并发放宣传资料,民警表示,车主可以提供收据等购车凭证,并在现场填写承诺书,以确定车辆的确是来源正当,即可进行相关办理。
“随着办理人数的增多,我们将会在现场审核、收取登记的资料之后,开出回执,让车主在3天后来领取相关证件和牌照。”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工作越来越娴熟,办理登记将会提速。领取到第一副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牌照(“汕头 超 00973”)的车主田先生表示,车是去年买的,平时主要开出去买菜逛街。办理登记免费,十分方便,有了牌照心里踏实很多。记者发现,他的号牌是在计算机上随机抽取的,车牌上有一行小字:“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记者从《关于办理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的通告》中了解到,对已经进入流通领域尚未售出的存量超标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记者林馥盛 实习生张汝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