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活动的有关部署和指示精神,近期,市民政局专门下发通知,对系统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进行部署,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认识,在全局上下形成爱学习、会学习的良好风气。6月25日,市民政局召开市民政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动员既中心组学习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良源同志亲自作动员并作了《谈谈创建学习型机关与提高学习能力》的专题学习辅导;学习会还开展了读书交流,安排局机关4位同志围绕自己读的一本书谈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局党组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全体同志和局直属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参加了动员会议。
此次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市民政局着重组织干部职工抓好六个方面的学习内容:一是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系统学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各级重要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坚定政治信念,增强为民责任。二是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民政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三是学习民政业务知识。根据民政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开展专项民政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学习民政业务,掌握民政基本理论,了解工作要求,熟悉办事程序,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办事能力和服务水平,促使干部职工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四是学习公文写作知识。组织机关干部和相关人员学习公文写作的基本知识、写作要领,掌握办文、办事程序,提高撰写文字材料水平和办文效率。五是学习公用知识。抓好信息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公务员计算机、外语等公用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公务员掌握使用计算机技术,提升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鼓励干部职工学习外语,掌握一些基本、简单的日常用语。六是学习科文知识。鼓励干部职工有目的地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人文、历史、心理学和艺术、体育等有益的科学文化知识,加强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精神文化素养、道德水准和自我控制、自我调适的能力,促进心理健康。
同时,为创新学习方式,市民政局还采取了五项学习措施,拓展学习渠道。一是开设民政机关讲坛。采取专题学习、领导授课、专家辅导、体会交流、一事一议等形式,每月举办学习讲座和专题辅导,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知识,拓宽认识和工作视野。主讲人以局领导和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为主,题目和内容自定,形式不拘,注重实效,按月组织实施。二是开辟“网上沙龙”。在民政信息网站开辟专栏,定期介绍工作动态,展示学习成果,征集解决民政热点、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专题研讨。对涉及全局、关系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采取调查研究与专题讨论的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专题研讨。原则上机关各科室每年上交调研论文不少于1篇。四是参与网上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成人教育、在职函授、自学和网络在线学习。五是组织外出进修。根据工作需要,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上级民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跟班学习培训,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综合素质。
此外,为增强学习效果,市民政局还健全学习制度、强化学习考核,促进学习活动有效开展。一是建立学习计划制度。单位和个人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任务和落实措施。二是建立领导督学制度。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存在不足,促进学习落实。三是建立专家导学制度。根据学习计划和工作需要,聘请党校和有关部门领导作专题学习辅导,帮助干部职工加深对重大理论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四是建立交流促学制度。结合实际,定期组织局领导、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交流。如,就对一个重大问题的研究思考、对推动一项重要工作的经验体会、对一本好书读后感等等。让大多数同志都有机会走上讲台谈学习体会、收获,让大家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五是建立考核奖学制度。每年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表现突出、成绩较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建立学习考核档案,并将学习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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