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卫星定位实时监管校车行驶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和城管局等部门将从11月2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50天的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有效预防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将利用校车安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加强监管。
安全乘车重在养成
本次整治行动,将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摸底排查,严查手续不全、车况不佳、驾龄车型等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违规车辆、坚决取缔超载或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或学生接送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各学校将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重在养成”为主题,进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进行一次中小学生及其家长交通安全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
全面排查“不漏一车”
全市各级综治、公安、教育部门将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有校车、企事业单位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排查突出对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使用的各类校车,农村学生搭乘三轮车等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加大对农村地区各类“黑校车”的协查和打击力度,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乘坐“黑校车”。
整治行动中将建立校车档案,做好校车的核定登记工作。按照省、市在教育系统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的统一部署,做好我市校车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工作,建立较为完整的校车实时监管体系。
每辆校车配备安全员
教育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组织对集中接送学生的校车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明确应聘校车驾驶员需向聘用单位出示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本人“驾驶信誉记录”,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被记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一般以上(含)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驾驶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备案,学校也不得聘用。
全市将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实行“校车一车二人制”,校车在接送学生时,必须有校车安全员同行,校车安全员要负责提醒校车司机不得开快车、随意盲目超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对因故意瞒报“黑校车”而引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学校领导或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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