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以下其中一项或以上资质条件: 1.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1.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道路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1.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1.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监理资质之一: ①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②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③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 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