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坪府复办终〔2021〕003号)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刘某、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申请人刘某于2021年6月10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一、依法确认被申请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强行损毁申请人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XX社区XX小组20余亩菜地的行为违法;二、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区政府依法受理。
审查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18:21: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