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北京同仁堂(汕头市潮南区)药业有限公司医保服务协议资格的公告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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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2日发表
北京同仁堂(汕头市潮南区)药业有限公司与我分局签订的《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医药机构(零售药店适用)服务协议书》到期后提出续签协议申请。我分局多次对该单位进行现场巡查考察,发现该单位均存在违反服务协议的的问题,现不再与该单位续签医保服务协议,终止与该单位的医保服务协议机构资格。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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