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
2018年11月26日,龙华区财政局(国资委)印发了《深圳市龙华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为建立区国有企业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主要内容
本制度共计五章二十七条,另附两***,制度正文主要包括总则、经营业绩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和附则等内容。***为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规则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规则。
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指标(30分),其中年度利润总额(必选,10分)、备选经济指标(20分);(2)分类指标(60分),主要考核企业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社会效益、管理短板、预算管理、资本运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每年根据考核指标重要程度不同,在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具体确定。(3)评议指标(10分),是指区领导对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表现、经营管理水平、核心竞争能力、综合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分析基础上做出的综合评价。
考核综合得分=经济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得分。绩效年薪的计算方式为:董事长的绩效年薪=2×基本年薪×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总经理的绩效年薪=2×基本年薪×0.9×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副总经理的绩效年薪=2×基本年薪×0.8×年度考核评价系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指标(40分),其中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20分)、备选指标(20分);(2)分类指标(60分),主要考核企业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社会效益、管理短板、预算管理、资本运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综合得分=(经济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评议指标。任期激励收入计算方式为任期激励收入=任期内年薪总水平之和×30%×任期考核系数,其中年薪总水平=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考核系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100。
三、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