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2021〕1号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自然资公〔2021〕1号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2月4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4日到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点击“土地与矿业权”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4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2月4日 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2月5日15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三)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完成有关环评审批手续并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
(四)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项目建设时应满足《汕头市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技术规范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消防安全等有关要求。
(六)竞买申请人竞得本宗土地后,应与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竞买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全部内容。
(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该协议签订后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签订工作由潮南区自然资源分局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若因竞得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网上交易系统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若出现竞得人出让价款缴交违约情形,应由竞得人缴付清违约金后方能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十)受让人应自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以下要求缴交。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或转账缴交,且不得与其有关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土地出让价款通过非税系统缴入财政专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进行公告。
(十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向广东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客户服务热线:95105813(其中汕头市区办理广东数字证书业务点地址:汕头市碧霞庄南区15栋201室;联系电话:0754-88860029、88860039;联系人:陈***),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提交竞买申请等操作,竞买申请人若因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自行泄露密码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 市公 共资 源全 流程 电子 交易 平台中“办事指南”栏目中“土地与矿业权”板块“土矿平台操作指南”(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系人:陈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260780。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银行账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