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324国道红旗岭至金浦路段LED路灯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项目编号PZH015B003)的中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于2015年3月4日就汕头市潮阳区324国道红旗岭至金浦路段LED路灯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项目编号:PZH015B003)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324国道红旗岭至金浦路段LED路灯照明节能改造EMC项目
三、项目编号:PZH015B00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在不改动原有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基础上,对324国道(红旗岭至金浦收费站路段)照明设施的传统高压钠灯灯具进行全面替换。将单向4车道功率400W高压钠灯灯具替换为225W的LED灯具;将单向3车道功率400W高压钠灯灯具替换为185W的LED灯具。改造范围只涉及路灯灯具,不涉及路灯灯杆、电缆等基础设施。预计项目节能效益分享金额:7,376,751.00元(该金额为估算值,具体金额以实际改造数量计算得出的结果为准),改造后节能率必须大于55%。
2、运作模式: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运作。项目每月节能效益款由中标人与业主单位按比例共同分享。
3、报价范围:本项目以节能效益分享期为投标报价,报价范围不超过96个月且不少于72个月,投标报价不在报价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含税),采购人除分享期内的节能效益外不另外对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月为单位。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含夜间作业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有照明LED灯具的升级改造。
5、质保期:不少于96个月
6、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类型:服务类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5年2月10日
2、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平正招标采购网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3月4日
2、评审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丁汉辉
4、评审委员会成员:黄坤雄、张华洪、马文生、郑炯勋、张庆辉、林放侬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经济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15%) | 比例(35%) | 比例(50%) | 100% | |||
1 | 广东昊威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6.14 | 7.29 | 48.43 | 3 |
2 | 广东来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6.43 | 4.86 | 46.29 | 4 |
3 | 潮州市湘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29.57 | 7.29 | 51.86 | 2 |
4 | 广东雷仕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32.71 | 35.57 | 83.29 | 1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雷仕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汕头市潮阳区324国道边棉北街道五三工业区
3、中标价:(节能效益分享期):96个月
请中标单位务必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签订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前依照采购文件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公园路中段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3843422
传真:0754-83825823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人:肖工
电话:0754-88866333
传真:0754-8878973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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