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原中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基地和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14〕11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原中小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资金的拨付申请从即日起开放网络管理系统,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24日,所申报的是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发生的相关项目。
二、具体的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请看《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基地和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14〕113号)的具体内容。
三、对于2013年已参加中央项目组织单位组织的境外经济贸易展览会的企业,在此同时与2014年度的项目一起补申报,但请在项目名称上加注“2013年中央单位项目”字样以示区别,其余与上述要求一样。
四、提交相关资料需要注意的事项:
1、企业登记表、资金拨付申请表及所附的证明材料以A4纸格式按项目顺序装订,一式两份;
2、所有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交材料中的外文关键条目应作中文翻译标注;
4、请带齐相关***、付款凭证原件以供校对。
5、各单位对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请实施并完成了上述通知规定支持的项目的企业和团体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在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并在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注册登记表、申请表格及按需提交的相关资料送报至我局外贸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7幢外经贸大厦904,电话:88931893,88931883。
特此通知。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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