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关于小额医疗设备延长公告期及院内洽谈时间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院以下项目采用院内公开洽谈的方式采购,因部分项目第一次公告期间不足三家供应商参加,现补充公告,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报名,本公告同时公布在我院网页及院内公示栏。本次公告期间如不足三家供应商参加将按规定采用谈判方式采购。
1、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主要技术要求 |
产科胎心中央监护系统 | 1套 | 10 | 详见原公告 |
黄疸治疗仪 | 2套 | 13 | 详见原公告 |
彩超监视妇科手术系统 | 1套 | 19.5万元 | 详见原公告 |
2、洽谈时间、地点:
2019年7月26日上午9:30,签到时间9:00-9:30;签到时间内未到会者视为弃权。(请投标人按照资格要求制作洽谈文件4份,洽谈时提交。)地点综合行政楼5楼会议室。
3、联系事项:
咨询、质疑受理机构名称:设备科
咨询、受理机构电话:严工0755-28453006
采购监管机构名称:医院纪委办公室
受理机构电话:0755-28450631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