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00085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晓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园山等新街道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街道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原则
根据《预算法》和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各单位各部门实行部门“一把手”工程,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负主体责任,各部门依法对本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有效性负责。
一是街道根据相关政策、主管部门布置的任务及街道自身开展工作实际需求,据实编报当年部门预算项目。
二是我局遵循量入为出、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零基预算,核定各街道2020年部门预算各项经费;坚持轻重缓急,优先保障“三保”预算经费及民生重要领域的必要开支项目,再结合财力及街道实际情况安排其他项目,尽量争取既保持各街道间的相对均衡,又保障各街道自身预算需求;坚持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结合各街道2019年预算支出进度及具体项目执行情况,合理调整街道2020年相关项目预算经费。
二、关于建议中提及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街道预算项目资金倾斜问题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我局多次到各街道调研,传达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各部门都从严压减各项支出,综合考虑新设街道实际情况,区财政对新设街道的资金投入已经有所倾斜。
(二)关于机动经费和小型基建项目经费问题
街道机动经费的设立,主要用于劳资欠薪、临时应急、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以及应急处理自然灾害等事项;街道小型基建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计划立项批文(概算批复)或者财政资金安排批文单个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2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重建、装修、修缮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挡墙护坡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信工程等)以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工程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等)。各街道机动经费和小型基建资金根据当年财政支出预算总盘子统筹安排,考虑到新设街道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城市面貌落后,公共服务设施匮乏等情况,园山等新设街道2020年机动经费和小型基建资金规模略高于各街道机动经费平均水平。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市容巡查项目经费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和市容巡查项目均由主管部门牵头,区财政局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发改局牵头组织编制我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测算项目资金需求,区财政局配合区发改局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保障工作。区城管局牵头组织我区市容巡查员经费事项,区财政局根据经区政府审定的经费保障规模及分配方案落实经费保障工作。
综上,在编制2020年街道部门预算时,我们综合考虑到园山街道作为新设街道所遇到的实际问题,依园山街道的预算编报在资金安排上酌情给予了一定的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我局将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的原则,继续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一方面我局将坚持依法理财,切实做好区委、区政府重要战略部署落地生效的财力保障;强化各部门预算主体责任,注重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的合理性,硬化预算编制的约束力,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在保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事业发展重心和轻重缓急,归并零星分散、内容交叉的项目,严格压缩非重点、非刚性、不必要、不符合我区实际需求的项目,加大对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妥善安排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力争做到支出安排“有保有压”,突出民生和重点领域优先,严守政策红线,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另一方面我局将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长效绩效管理机制,强化预算绩效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用好用足财政资金。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