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斗门区井岸镇晨苗伟才刘诗昆孙颖音乐艺术幼儿园拟通过规范化幼儿园评估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和《斗门区规范化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由幼儿园提出申请,经井岸镇、白蕉镇教育组推荐,今年7月,我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规范化幼儿园的斗门区井岸镇晨苗伟才、刘诗昆孙颖音乐艺术等2所幼儿园进行了督导评估。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网上公示制度的通知》(粤教督〔2006〕12号)的要求,现将拟通过规范化幼儿园评估的斗门区井岸镇晨苗伟才幼儿园、刘诗昆孙颖音乐艺术幼儿园予以公示。公示期从7月11日至15日,共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话等形式向斗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提供真实身份和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联系地址:井岸镇朝福路178号;邮政编码:519100。
⠂ ⠼font face="仿宋_GB2312" >联系人:黄东亮、余伟堂、周美娟。
联系电话:0756-5531818,137****4131,137****2061,139****8799;传真:0756-5551428。
斗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