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问十答
【交通|珠海政策十问十答】
一、2017年1月6日印发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制定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的目的?
答:为规范交通信息管理,促进交通数据共享与交换,提高交通信息为行业管理、公众出行和安全应急服务的水平,建设智慧城市。
二、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的适用范围?
答:适用于本市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行业涉及交通信息的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应用等相关管理活动。
三、什么是交通信息资源?
答: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所称交通信息资源是指各相关单位在建设、管理、服务过程中产生涉及交通的数字化信息。根据交通行业特点,交通信息资源主要划分为基础信息、生产运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统计信息、交通安全监督及保障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
四、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部门是哪个?
答: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全市的交通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具体承担全市交通信息资源的管理工作。
五、哪些政府部门需要管理交通信息资源?
答:市公安、交通、规划、国土、环保、市政园林、公路、统计、气象、口岸等政府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珠海市交通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六、各相关单位如需更换传输方式应提前多长时间报知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
答:各相关单位的交通信息资源应依据信息传输标准传输数据,如需更换传输方式应提前3个工作日报知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
七、交通信息数据需要保存多久?
答:交通信息数据保存期限应依据数据存储标准要求或交通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实施,原则上动态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静态信息永久保存。
八、如何共享交通信息资源?
答:各相关单位应在符合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依据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的指导,安全、合理、有效的利用交通信息资源。
九、交通信息资源应该如何应用?
答: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应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制度,通过网站、APP、交通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综合交通信息服务;重大交通事件应及时汇聚相关信息报珠海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发布;有关单位若需要本办法规定的交通信息资源开发研究,可向市交通信息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遵守交通信息数据的保密需求。
十、珠海市交通信息分为哪几大类?
答:珠海市交通信息分为时空信息数据、道路交通数据、公共交通数据、轨道交通数据、慢行交通数据、静态交通数据、铁路交通数据、水上运输数据、航空数据、其他数据共十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