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
2017年12月4日,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年度最美基层法治宣传工作者颁奖活动
2017年12月4日,深圳市龙岗区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启动仪式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12月4日上午,深圳市龙岗区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建设新时代法治城区”为主题在区广电中心举行了“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及最美基层法治宣传工作者颁奖活动。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区领导张勇、戴斌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深入学习宪法法治精神最美基层法治宣传工作者颁奖
启动仪式上,参加活动的领导共同按下手印,宣布龙岗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启动,并对获评为“最美基层法治宣传工作者”的10位默默耕耘在基层一线的法治宣传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法治宣传月期间,龙岗区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观念,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推动龙岗区法治先进城区的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龙岗硕果累累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根本大法。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表示:“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需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全民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至关重要。
近年来,龙岗区委区政府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始终把全面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谋划,举全区之力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建设。
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监督的全链条依法行政体系初步构建;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企业的“四级同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公平公正、规范守信、廉洁高效的法治“软环境”初步形成。
在今年全省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中,全区首批参加创建工作的72个社区顺利通过省“民主法治社区”检查验收,嶂背社区被推荐参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新生社区被推荐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同时,龙岗区还成立了全市首个人民调解协会,成立了“东部现代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积极构建区、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建设法治龙岗幸福感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活动
接下来,龙岗区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指引,大力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法治工作的供给侧改革,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把服务基层作为加强法治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大力开展法治街区、法治社区、法治企业的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7年度最美基层法治宣传工作者名单
1、陈传娇龙岗区人民法院
2、苏忠进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3、洪伟林龙岗区教育局
4、陈程伟龙岗区住房建设局
5、庞富民龙岗区公安分局
6、徐帆龙岗交警大队
7、陈隽龙城街道司法所
8、陈瑞如龙岗街道新生社区
9、张杨模宝龙街道思达仪表有限公司
10、郑雪梅鹏翔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