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宝安函〔2017〕235号宝安交通运输局关于宝安区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20172234号建议的答复
李东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疏导凤塘大道道路拥堵问题的建议》(第2017223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局工作答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凤塘大道(和沙路—107国道)扩建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中心),该项目西起和沙路,东至107国道凤凰立交,道路全长2.86公里,现状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六车道,宽50-60米,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软基处理、人行天桥、市政管线等工程,新建排水、电力、绿化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
二、进展情况
凤塘大道(和沙路—107国道)扩建工程项目现状道路断面为双向四车道,改造后为双向六车道。施工单位已于2017年4月进场开工建设,计划工期600天。目前道路两侧绿化已完成迁移,道路两侧围挡已按照交警批复的交通疏解方案进行施工,交通疏解标志牌安装已完成60%,已安排交通协管员协助疏导现场交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建设中心将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加快道路两侧围挡施工,加快交通疏解标志牌安装。同时加大人员、设备投入,协助疏导现场交通,提高现状道路通行能力,减少安全隐患。
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建设中心加快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工作,为尽快完成该工程建成通车做出最大的努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欢迎继续给我们提出更多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宝安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5日
(联系人:陈俊林,联系电话:29993052,139****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