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荣废气治理项目验收公示材料
公 示
根据珠海东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更新项目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和《珠海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办法》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珠海东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更新项目
2、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东荣公司内,占地面积5763平方米,建筑面积1050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电镀加工表面处理,设计及实际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各种铰链120万对,机械加工铜、钢板、钢型材1800吨。2004年投产,废水治理设施已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09年自愿开展清洁生产,投资38万元,更新了废气处理设施,本次进行废气治理设施项目验收。
3、主要原辅材料:金属原材料、硫酸、水、电等
4、主要污染物:酸雾废气、锅炉废气、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粉尘、食堂油烟、固废等
5、建设单位:珠海东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6、建设地点: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精细化工区
7、环境影响报告批复: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珠环建[2001]21号
8、环保验收监测单位: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规范设置排污口,树立了废气、固废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由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审核出具监测报告,结论显示:该项目锅炉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10)A区标准限值的要求;有机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酸雾废气各项指标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油烟废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四、验收调查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废气治理设施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现场检查。项目执行了有关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设置了排污口,树立了标志牌,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编制了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具备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能力,符合竣工环保验收要求。
五、公示时间
至
六、公示受理情况
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该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
1、受理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2、受理意见电话:0756-7716636、7268461
3、受理传真号码:0756-7716636
4、受理电子邮箱:fengguanying@zhhi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