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栏港经济区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珠港区办〔2013〕101号
关于调整高栏港经济区城市更新和农民
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
因部分领导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动,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高栏港经济区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芦晓凤(区管委会)
副组长:黄亚东(区管委会)
姜学勇(区管委会)
叶提良(区纪工委)
成 员:刘高路(区统筹发展局)
姚明生(区建设局)
魏其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李秀兰(区城市监督管理局)
黎于海(市国土资源局高栏港分局)
黄劲勇(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高栏港规划分局)
李东红(南水镇)
彭一江(平沙镇)
周赞军(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高栏港分中心)
杨斌彦(区法律顾问室)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区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的领导工作,对区内城市更新和农民建房工作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区建设局,刘旭辉任主任,谢春生、林常际任副主任,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