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宣讲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且已发布相关配套文件14个,为使我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对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有更深层的了解、尽快掌握,以便于熟练得运用到日常工作当中,确保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在我区得到贯彻落实。使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可进一步熟悉、理解物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明确自身法律责任。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就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宣讲服务项目,采用挂局门户网站自主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行业法律法规宣讲服务项目
二、合同价:人民币43万元;
三、项目内容、投标人资格、定标方法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下午16:00;
五、回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区委大楼A0314室;
六、联系人:任晓寒 ;联系电话:0755-26669299;198****8010。
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