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 2014年9月10日至12月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深圳市及南山区进行了巡视。2015年1月6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南山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上,对重点领域和部门的廉政风险认识不足,对基层的管理失之于宽,对抓早抓小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突出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区政府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作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二是及时制定南山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的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的保障措施,规范责任追究的情形。进一步完善《南山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由区委常委带队,深入全区各单位,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实行“书面报告”制度和“述责述德述廉”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区纪委每年选取5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开展述责述德述廉,并现场接受纪委委员的评议。三是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和完善《关于在全区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认真查找和梳理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
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的问题。一是着手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中共南山区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智慧党建”管理系统,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动态掌握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健全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通过网站、邮箱、举报电话等,畅通社会举报的渠道。二是深刻查找分析个别违纪违规案件处理偏轻和没有顺藤摸瓜的原因,从中汲取教训,认真排查和深挖案件线索,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腐败行为实行零容忍。2014年全区立案审查59件59人。三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开支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建立财务、审计和公车管理部门定期通报情况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全区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车改后,对全区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清查,对5家单位发函督促整改,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继续加强对单位留用和领导干部车辆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存放商业银行分配制度,出台规范性工作流程和资金分存管理办法。二是对全区范围内政策性住房情况进行普查,同时开展违规占用住房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违规多占住房的责令其退房。2014年对33户已购买住房的租户进行了清退,并对16户涉及转借、转租和长期空置等违规使用政策性住房的住户,按市场租赁价追缴租金。三是全面排查政府物业对外出租情况,完善了《南山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政府物业资产全过程***管理系统项目建设,推动政府物业资产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对反映公益广告长期交给私营企业主经营商业广告,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目前,辖区内政府投资的公益广告设施已全部拆除,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出现其他公益设施经营商业广告现象,做到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案件频发多发的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来的招投标备案进行了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明确了招投标备案要点和复核程序。二是认真查找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漏洞,加强对备案过程中的前置条件、组织形式、同类工程经验等招投标核心内容的查验,确保招标公告与材料保持一致,建立健全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严格实施评定分离制度,对评标定标结果进行公示。三是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对临时建筑实行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查处,并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针对区属国企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15年底前制定出台一批与现行规章制度相配套的国资监督管理办法,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将企业的经营、投资和薪酬全面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财务监管,2015年由国监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区直企业财务报告及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报告制度,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行资产公开招租原则,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三)关于基层股份制企业案件频发,群众反映较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运营行为,出台《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南山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将对全区股份合作公司开展“三资”规范运营监管改革,促进其健康发展。对旧城改造项目给予高度关注,切实维护基层股份制公司村民的合法利益。
二是切实加强基层股份公司党组织建设,整顿软弱涣散的班子,通过“两委”换届,落实管理制度,巩固群众基础,增进干群互信。全区加强对公司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约谈,对侵占集体资产、违规出让土地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关于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存在严重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缺乏科学管理的问题,区政府修订了《南山区产业扶持资金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增加了入库专家数量,将单一的专家评审改为企业创新能力绩效评价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模式,避免因行业专家行为不当而影响政府扶持项目的现象。
针对存在资金监管漏洞的问题,区政府全面梳理了资金监管过程存在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了财务专项审计、立项评审、分期拨付、委托银行监管等制度,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改善了会计核算工作,保证财政资金的专款专用。
针对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对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明确了高校必须采取和企业联合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2014年,申请我区科技资金资助的5个高校项目均已采取了“联合申报”的方式。
针对履行合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加强了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将购买设备的合同、资金支付凭证、固定资产记账凭证等资料作为验收要件;将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列为验收考核对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加强了绩效审计。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进行更大范围的绩效审计评估。三是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引入“黑名单”制度,停止违规企业申请扶持资金,并依照相关规定收回已发放的扶持资金。
针对资金审批存在严重漏洞的问题。区文产办从2015年起,每年3月开展专项资金政策宣讲和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拟于当年6月底前审议通过并下达第一批项目扶持资金。区科创局完善了扶持项目资金申报系统,杜绝错漏再现。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形式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精文简会实行刚性管理,切实减少会议文件数量。充分发挥南山科技强区的优势,通过网络、电视电话等形式办文开会,全区性工作会议一般控制在2小时以内,领导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50分钟以内。对于上级机关已经发至基层的文件,不再转发;对属于部门职责的文件,由部门单独或联合发文。二是把抓落实与抓决策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落实《南山区“两令一书”制度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两令一书”制度平台作用,切实奖优罚劣。2014年共下发10份“任务令”,对7项工作通令嘉奖。
(二)关于改革锐气和奋斗创业精神衰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对那些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的,对执行中央部署要求不认真甚至变形走样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得好处拖着不办的,对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担责、不作为的,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群众意见较大、不胜任现职岗位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干部交流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二是努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解决。针对月亮湾噪音问题,在强化执法检查的同时,大力开展源头治理,推动南坪二期、新城立交、前海沿江高速连接段列为市重点工程项目,设计方案为下穿式地下隧道,从根本上解决噪音问题。针对东角头油库搬迁问题,通过加密走访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频次,推动成品油仓储区选址规划工作取得了进展。针对交通拥堵的问题,一方面是加强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已开展了128项市政项目和65项交通综治项目建设,在一定程度上疏解了交通“瓶颈”。另一方面加大了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法治通城”专项行动;增加公共自行车投放,鼓励市民绿色出行。针对环境污染问题,2014年已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50个建设项目予以否定或退档,未批复任何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制定出台了《南山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督促完成了16台柴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有效推进大沙河综合治理、深圳湾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后海中心河生态补水工程、双界河综合治理工程等。针对违建查处问题,进一步落实《南山区查违执法案件分类管理办法》《南山区查违执法案件审理规则》,力推案件流转、执法流程、案件审理和自由裁量的标准化,保障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守护城区发展空间。
(三)关于存在奢侈浪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改革文化活动举办方式,节约活动经费。荔枝节通过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突出主题与特色,缩减了活动项目;深圳湾国际艺穗节通过社会主办政府资助的新模式,降低了财政支出;南山流行音乐节强调市民的参与性与覆盖面,大力组织本土乐团演出,控制了活动成本。2015年经费支出预计将进一步降低。
二是从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推行公务卡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从严审批因公出国和外出考察,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强化审计监督,将公务接待和外出考察经费超标问题作为2015年专项审计任务。2014年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了27.1%。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关于把关不严,出现带病提拔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执行政策,严格把关,决不让有问题的人边腐边升,切实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自律、守法用法、勤勉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使用起来,放到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
二是根据中组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拟提拔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两个“操作规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2015年1月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均先核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核查反馈无异常情况的,再行研究提拔任职事宜。
三是加大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在考察征求意见、任前公示环节严格把关,严防带病提拔情况发生。
(二)关于选人用人的一些做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单次会议研究提拔干部数量过于集中的问题,区委完善了工作机制。同时,确定单次提拔干部人数上限,突破上限的一律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针对存在超出公布职位提拔参加公选干部的问题。一是规范了相关程序,即:公选产生的差额考察对象如需拟任其他职位,则另行组织“拟任职位”的民主推荐,结合推荐情况和干部日常表现确定考察对象,提交区委研究任职。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干部考察工作指引,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度等。2014年下半年至今,我区没有发生超出公布职位提拔参加公选干部的情况。
针对执行有关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区委立行立改,对破格选拔和集中选拔超过3人的,一律报送材料进行“双审核”(一审方案职位、二审人选资格)。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程序,做到选拔范围和规模、设置资格条件、选拔程序、考察工作、决定任用的“五个规范”。
(三)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有时民主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已完善了《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会议制度》、《南山区委常委会重大问题议事决策规则(暂行)》、《南山区委全委会、常委会重大问题议事决策咨询规则(暂行)》等制度规范,并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通过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严格党内生活,有效监督和约束“一把手”的权力运行。
南山区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要深入推进整改的工作还很多,我们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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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