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高栏港经济区三清工作专职办公室的通知
珠港区办〔2013〕57号
关于成立高栏港经济区“三清”工作
专职办公室的通知
南水镇,平沙镇,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清土地、清项目、清政策”(简称“三清”)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全市“三清”工作推进会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3]1***号)精神,在已成立区“三清”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设立区“三清”工作专职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黄亚东(区管委会)
常务副主任: 刘高路(区统筹发展局)
专职副主任: 杨富邦(区产业发展局)
曾奕明(区统筹发展局)
张慎谋(市国土资源局高栏港分局)
谢春山(南水镇)
黄志达(平沙镇)
区“三清”工作专职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高栏港大厦1202室,由区统筹发展局、产业发展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栏港分局、南水镇、平沙镇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责全区“三清”日常工作。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