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
来源:珠海特区报
保障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责无旁贷。凡是有儿童活动的地方,都需要大家多增一份警惕、多留一份关心,尽自己的一份力去排除孩子安全的死角。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采取措施,遏制特大、重大少年儿童死伤事故的发生,让孩子们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儿童安全是目前家长、学校乃至整个社会都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身处现代社会中,各种潜在的危险像影子一样“潜伏”在儿童周围。如何认识生活中各种安全问题,做好防范、远离危险,是儿童成长道路上不可缺少的一课。同时,作为家长和学校,在孩子的安全成长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近日本报联合珠海新闻网发起调查,发动网友集思广益,对如何保障儿童安全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见本报3月26日12版)
儿童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的未来,儿童们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不仅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然而,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2011》显示,意外伤害是中国0-14岁儿童的首位死亡原因,这个数字每年超过20万。另有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达5320起,解救被拐儿童8660人。很多儿童在不法分子的强迫下乞讨、卖艺等,成为其敛财的工具。
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学校老师和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学校,孩子们有老师监管,只要学校安保工作到位,老师也认真负责,一般不会出现大的问题,而真正让人担心的,还是上学和放学路上。有的家长每天早晨、中午、傍晚三次奔赴学校,接送孩子上下学,保障了孩子的安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可以每天这样亲自接送孩子,比如,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工作一般比较繁忙,又没有亲属帮忙代为接送,因此只能硬着头皮让孩子自己上下学。
既然儿童安全问题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那么,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就不仅仅是父母乃至学校的责任,而是一个全社会都应为之努力的命题。儿童被拐卖、意外伤害等事件时有发生,说明我们在儿童安全保护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政府及全社会对儿童的教育、管理、关心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还没有为广大少年儿童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学习和活动环境。
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里,都非常重视对儿童的保护,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法律上。比如,有的对非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的时段、时长有非常严格的限制;有的要求制造商对未成年人的用具给予额外的照顾与设计;有的立法严格禁止未成年人乞讨;有的对于父母虐待孩子、独留孩子、疏忽照顾孩子的行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严格强调对儿童加以保护,其意义并不在“保护”本身,而更在于在社会形成一种共识。实际上,一些国家的成年人格外重视对儿童的保护,并不完全是因为慑于法律的威严,而更是一种自觉意识的流露。
总之,保障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人都责无旁贷。学校、道路、社区等凡是有儿童活动的地方,大家都需要多增一份警惕、多留一份关心,尽自己的一份力去排除孩子安全的死角。尤其是教育、公安、交通、卫生、文化、水利及共青团、妇联,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点,从各自职责出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特大、重大少年儿童死伤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