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第二批合作银行名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田区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扶持办法》,我局已完成第二批合作机构征集工作。现将第二批合作银行名录公布如下:
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根据《扶持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等相关条款规定,部分资助项目涉及合作银行机构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方面的要求(如企业贷款贴息资助要求企业从我局公布的合作银行机构获得贷款方可申请),请申报这些项目的单位予以提前关注。我局与本次提交申请的合作机构的合作期限与《扶持办法》有效期限一致(自2020年5月30日起,有效期三年)。如合作涉及的《扶持办法》相关条款提前修订或废止,则以实际有效期限为准。如有在我区新设营业机构或经营网点的银行,后续可通过补申请提交《合作申请书》,届时将按程序对新增的合作单位进行补充发布名单。
专此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