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物品领取公告(珠香市监强字〔2020〕1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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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3日发表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主物品领取公告
2020年10月28日,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打击走私大队将其于2020年10月28日在香洲区拱北新市花园21栋吾饭商铺扣押的一批药品和化妆品等移交我局处理。上述商品均无中文标签,涉嫌属于无合法来源商品。依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对上述商品实施扣押《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珠香市监强字〔2020〕11-42号)。
因无法确定涉案商品所有人,公告告知货主前来认领并提供相关手续接受调查。公告期满,仍无人领取,我局将涉案商品上缴或依法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1305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9号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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