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开展对山猪坑地区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
根据区领导指示,为贯彻落实 2月23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组到我区考核时提出的要求,近日,区安监局会同翠香街道办事处,对山猪坑地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进行清查、整治。经现场检查发现,在山猪坑管理处出租的的房屋内,共有3处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经核实均属于未经审批许可的违法行为。其中珠海市新源通有限公司储存双氧水的仓库已于2月10日被市、区安监局查处,责令其限期搬迁,拟作出予以关闭并处十万元的处罚。2月24日检查时储存的双氧水已搬走,但仍存放有用于盛装双氧水的塑料空桶。另外2处分别为珠海经济特区海港积层板有限公司用于储存环氧树脂的仓库与珠海市伟名发展有限公司用于仓储氧气与乙炔的仓库。区安监局立即下发整改指令书,责令新源通公司、海港公司和伟名公司立即撤走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储存点,同时责令山猪坑管理处立即终止与上述3家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今后不得把用房出租用于储存或经营危险化学品。
随后,检查人员对珠海市土产日杂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库和珠海市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珠海市剧毒物品专卖有限公司位于山猪坑的仓库进行检查。烟花爆竹仓库现场未发现存放烟花爆竹,据现场仓库管理人员介绍,在今年农历年前曾临时存放过2个晚上,平时不存放。民爆器材仓库与剧毒品仓库均配备防盗报警装置,实行了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制度,平时销售的民爆品与剧毒品必须经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审批后,由公司统一配送,用剩的民爆品必须在当天运回仓库储存。市政府已有计划于今年8月左右将上述3家危险物品仓库迁至斗门,区安监局要求有关单位加强对仓库的日常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