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部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为认真吸取上海“1115”火灾事故教训,加快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香洲区将从本月11日开始对辖区内的高层建筑进行排查整治,以改善该区高层建筑消防现状。会议由区安监局局长温佐光主持,副区长谢树彪作了工作部署。
会上,香洲区宣布成立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了《香洲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该区将对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厂房、库房(除)和在建、改建的高层建筑进行排查,对检测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立即督促彻底整改。在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对不能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严查重办,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查封的查封,该强制执行的强制执行,该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媒体曝光,警示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推动火灾隐患整改。
据介绍,香洲区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以“条块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办公使用或自行管理的高层建筑,由本单位自行负责排查整治;在建、改造高层建筑工地,由建设部门负责;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行业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例如文体旅游局,负责全市文化经营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的排查整治,教育局负责全市大、中、小学校的排查整治等;而对商住楼、居民住宅楼,由各镇、街道办、公安派出所开展排查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负责除上述以外的高层工业建筑和没有明确行业主管的高层公共建筑的排查整治。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将持续到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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