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2008年8月1日)
罗府办〔2008〕38号
《
《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于2008年6月20日经罗湖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为抓好规划落实,确保生态区建设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深发〔2007〕1号)、《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要求,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抓手,全面建设“协调发展、自然宜居、和谐友好”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绿色消费型城区,确保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目标实现。
二、任务与分工
(一)加强辖区生态保护与建设。
1.开展生态风景林建设。按照《深圳市加快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深圳市罗湖区2007—2008年生态风景林建设造林作业设计》的要求, 2008年完成93公顷生态风景林建设,201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8%。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配合。
2.开展道路廊道建设。按照罗湖区道路绿化的实际情况和主导功能需求,到2009年,新增道路廊道建设面积37.1公顷。此项工作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配合。
3.开展河流廊道建设。结合河流整治工程的实施,加强布吉河下游两侧绿地建设,形成全河道生态廊道;水库南路至罗沙公路河流两侧改造为生态防护林;罗沙公路至深圳河河段两侧结合旧城改造加强绿化。到2009年,新增河流廊道面积11.1公顷。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配合。
4.开展郊野公园、社区公园以及城市公园建设。结合“插花地”整治、社区改造,到2010年,新增社区公园、街心公园绿化面积5.3公顷。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旧改办负责,发改局、各街道办配合。协助相关部门推进红岗公园、罗芳公园、银湖山公园、布心山公园等公园建设。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 局负责,区发改局、各街道办配合。
5.实施“生态环境资源账号”工程。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生态资源普查工作,配合市环保局建立“环境会计”制度。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城管(水务)局、各街道办配合。
6.开展清退生态网络节点工作。根据市环保局部署,制定清退生态网络节点建成区实施方案,逐步开展清退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城管(水务)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7.推进水源保护林建设。推进深圳水库一级保护区内退果还林。用地移交后8个月内完成深圳水库退果工作。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负责,东湖街道办配合。
(二)加强保护与污染控制。
8.保护深圳水库饮用水源。对深圳水库一级保护区建设隔离网,并实施隔离管理。用地移交后8个月内完成隔离网建设。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东湖街道办配合。
完成梧桐山雨污截排完善工程、武警七支队一中队驻地及周边地区污水截排工程。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建设局、东湖街道办配合。
开展2—5个河流和水库滨岸带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发改局、各街道办配合。
实施梧桐山河整治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东湖街道办配合。
9.布吉河水质改善及生态景观改造工程。大力协助深圳市在罗湖辖区内建设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洪湖深度处理厂和截污管道及污水调节池等水质改善工程,以及河道的生态改造工程和景观改造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相关街道办配合。
10.深圳河综合整治工程。协助市有关部门开展深圳河综合整治工程,将“截、治、清、补、管”作为深圳河水污染控制和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基本策略。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
11.深圳水库排洪河综合整治工程。协助市相关部门开展深圳水库排洪河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和河岸景观建设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
12.梳理完善市政排水管网。改造清水河物流园片区雨、污排水管网,2008年年底前完成50%工程量。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负责,区城管(水务)局、区建设局、各街道办配合。新建布吉路翠山路至布吉河段市政雨水管、文锦北路田贝四路排水渠、泥岗路宝岗立交北侧排洪渠、泥岗红岭立交北侧排洪渠。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工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建设局、各街道办配合。
13.整改排水用户污水错接乱排。按市要求开展排水小区达标工作。查处辖区内排水用户雨污混流、雨污合流和其他错接乱排行为,开展单体建筑排水户的出户污水管与市政雨、污水管之间的错接整改工作、住宅小区内部污水管错接及出户管错接整改工作,力争30%的小区排水达标项目。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各街道办配合。
14.完善城中村排水管网。按要求开展城中村管网改造工作,2008年年底前完成5个城中村排水管网改造。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建设局配合。
15.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辖区餐饮业油烟污染综合整治,2008年年底前建成翠竹绿色餐饮示范工程。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16.治理工业废气。配合市城管局落实清水河环境园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焚烧炉的烟尘控制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烟气中氯化氢等物质,杜绝废气超标排放情况的发生。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环保局、各街道办配合。全面开展辖区工业污染源调查,重点强化工业炉窑和锅炉废气排放日常管理,保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罗湖质监分局、区安监局配合。
17.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2008年、2009年,协助有关部门强化在用机动车管理,主要是加强机动车尾气路检工作;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落实I/M检测和维护制度,加大对长期在辖区内行驶的异地车辆和临时过境车的尾气排放管理。此项工作由罗湖交警大队负责,区环保局、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配合。
18.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推进沿河南路、沿河北路、泥岗东路和布心路的高架桥段声屏障建设,控制车辆上下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的影响。此项工作由区工务局负责,区建设局配合。
在空间允许的情况下,与道路绿化带建设相结合,沿路两侧修建立体的噪声绿化隔离带。此项工作由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配合。
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改建、新建、扩建工程,协调市政府推广低噪声路面材料使用;加强现有道路的养护与管理,对破损的路面及时修补,使用新型的低噪音路面材料。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配合。
19.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2008年、2009年,开展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和复测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的日常监督管理。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严格控制在住宅区、文教区或其他特殊区域及其临近区域设定饮食、娱乐项目。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罗湖工商分局配合。
20.工业噪声污染防治。2008年、2009年,检查和管理工业噪声污染源(主要是一些小的加工厂使用的金属加工设备、风机、备用发电机及空气压缩机等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对噪声扰民严重的小加工厂进行整改和搬迁。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21.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按计划新建、改建环保型垃圾转运站,完善辖区垃圾桶、垃圾车等环卫设施的配置和环卫人员配备。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建设局配合。建设罗湖环卫生产基地,2010年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建设局配合。
逐步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转移报告制度,促使工业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安监局、罗湖公安分局配合。
加强对医疗废物、汽车维修行业废机油的收运管理和集中处置的监管工作,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汽车维修行业废机油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卫生局、罗湖工商分局配合。
2008年,加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项目。2009年,确保辖区餐饮业含油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90%以上。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环保局负责。
(三)建立生态经济体系。
2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示范项目,选取污染较重的2—3个行业3—5家重点企业进行清洁生产示范工作,同时拟定清洁生产示范工作方案;到2009年,通过示范工程推动全区清洁生产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展开。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贸工局负责。
2008年,开展“十大领域”行动,在政府物业节能改造、酒店和商场节能改造、黄金珠宝企业废气整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餐饮示范街、管网改造、垃圾处理及分类、洗车场节水改造、绿色节能、生态风景林建设、在工业小区推广清洁生产十大领域中推广循环经济。此项工作按区发展循环经济任务分工进行。
23.推进工业生态化改造。加快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结合对万山水贝黄金珠宝产业集聚基地和莲塘第一工业区、水库新村、布心等工业区的改造,努力建设具有行业特点和区域特点的生态园区。2008年年底前,完成水贝国际珠宝交易广场、特力吉盟黄金首饰产业园区改造方案研究。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旧改办、建设局负责,区科技局配合。
2008年年底前,建设珠宝产业集聚基地废旧物料回收利用和污染控制示范工程。推进黄金珠宝企业废气整治工程。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贸工局、旧改办、科技局、建设局配合。
24.发展现代服务业。2008年、2009年,重点发展金融业,全力推进蔡屋围金融中心区建设,加快金融园区建设;完善金融产业链;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实现金融企业的生态化管理。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旧改办负责,区建设局配合。
2008年、2009年,优化提升商贸业,打造东门—人民南—宝安南“金三角”商业区,进一步强化商业在罗湖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地位;以罗湖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及东门商圈改造升级为契机,打造集文化娱乐、购物休闲为一体的特色文化街区。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旧改办负责,区建设局配合。
2008年、2009年,加大商场、酒店节能改造力度,重点改造照明、电梯、供冷、供热的节能系统和酒店外墙玻璃以及楼宇智能化控制;鼓励新建酒店和有条件的现有星级酒店安装节水器具、中水回用设施和空调废热回收装置。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2008年、2009年,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物流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加强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作为都市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推动园区法定图则修编,全面提升园区环境。此项工作由区物流办、旧改办负责,区建设局、相关街道办配合。
2008年、2009年,发展创意设计业,打造深圳怡景国家动漫产业基地,逐步构建和完善动漫产业链。此项工作由区文化局负责,区建设局配合。
(四)大力开展节能减排。
25.推进工程减排,协助推进罗芳、滨河污水处理厂的深度处理工程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配合。
26.推行结构减排,关停工业企业及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合计达到10家,削减COD量达到5吨。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贸工局配合。
27.推动监督管理减排,督促辖区使用10 蒸吨以上锅炉的企业完成脱硫改造;限期整改企业达到50家(含三产),削减CODl量达到20吨。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罗湖质监分局、罗湖工商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五)完善资源保障体系。
28.实施旧村改造,2008年、2009年,按照《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集约用地为目标,对城中村进行整体拆除重建、局部拆建或综合整治。此项工作由区旧改办负责,区建设局、工务局配合。
29.推行水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以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创建节水型企业及节水型学校等;开展城市污水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利用中水、雨水或污水回用水;建立城市节水指标体系;开展节水科研和设施建设,力争2008年把罗湖区建成节水型社会。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建设局、发改局、教育局、贸工局配合。
2008年,实施洗车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对237家洗车场实施节水改造;推进罗芳污水厂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负责,区发改局、各街道办配合。
30.推行能源节约,推广绿色建筑节能项目。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六)建立生态文化体系。
31.建设生态教育基地。把梧桐山风景区、仙湖植物园、银湖旅游中心、银湖山郊野公园、布心山郊野公园、洪湖公园作为重要的生态教育基地。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水务)局、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将生态理念纳入罗湖区中小学教育范围,逐步建立相对完整的环境教育体系。2008年年底前,健全中小学课内环境教育和课外环保活动制度。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增强干部职工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2008年年底前,在干部培训班上开设生态教育课程。此项工作由区委党校负责,区委组织部、环保局配合。
严格执行国家已出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建立罗湖区绿色采购制度,制定辖区循环经济产品清单并优先采购。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32.加强生态文化宣传。统筹生态环境大宣传格局,利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媒体,以及罗湖电子政务网、城市管理信息网、百姓讲坛、楼道文化、社区宣传栏等载体,全面发动政府、企业、公众力量,倡导符合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消费习惯和环境价值观念。此项工作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环保局、城管(水务)局、各街道办负责。
开展家庭生态环境知识讲座,将生态理念融入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中,大力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区创建基本知识。此项工作由区妇联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湿地日”、“世界土地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无车日”、“植树节”等生态环境节日为契机,结合我区“清洁深圳月”活动,针对干部职工、企业员工、社区居民等不同群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项工作分别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环保局、城管(水务)局、各街道办、团区委负责。
33.创建环境优美街道,2008年年底前,各街道创建“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并通过验收。莲塘、东湖、桂园3个街道在去年完成创建的基础上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复查的各项指标不扣分。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34.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军营创建活动,选择2—3家医院创建绿色医院,选择5个辖区驻军试点创建绿色军营,每年完成3—5个社区的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全区70%以上学校创建绿色学校。此项工作分别由各街道办、区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和人武部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七)加强能力保障系统建设。
35.加强常规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大气质量常规监测系统,完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网络。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财政局、各街道办配合。
开展工业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或监控系统试点工作,同时加强餐饮业油烟等监测。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财政局、各街道办配合。
36.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到2008年底建成完善的环境质量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统计与排污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排污收费管理信息系统等环境管理应用系统,在环境管理电子政务应用集成的基础上,形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的环境管理电子政务/业务应用平台。到2009年,建成环境空间信息系统和罗湖区数字环保系统。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配合。
37.加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和环境安全保障机制,2008年年底前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体系及应急组织机构,建立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完成第一批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罗湖工商分局、各街道办配合。
38.加强组织保障,研究建立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责任体系和政绩考核办法,将生态环境建设任务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制度中。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39.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投入,根据罗湖区国家生态区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罗湖财力水平,建立生态区建设资金保障,并积极争取市资金支持。此项工作由区财政局、发改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40.加强人才和技术保障,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联系,组建生态区建设专家咨询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各街道办配合。
完善环境保护机构建设和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此项工作由区人事局负责,区环保局配合。
41.加强社会保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聘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公众代表担任环保监督员;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此项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区委宣传部、区贸工局、各街道办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罗湖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方案中的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资金到位、协调到位、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以本方案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环保实绩考核结果按一定权重果折算,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
***:罗湖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区任务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