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获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
6月25日,国土资源部召开“第二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表彰全国101个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深圳市福田区获此殊荣。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部长王世元等领导为荣获模范县(市)代表颁奖,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刘家宝副区长代表福田区参加表彰大会并领奖。
福田探索土地节约集约新模式具有深刻意义
据了解,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2010年6月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旨在激励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福田区作为深圳重点开发和建设的中心城区,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探索高度城市化地区的土地节约集约新模式和新机制,对***深圳土地资源难以为继困局、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城区发展质量具有深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