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保系统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1月25日,深圳市环保系统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特邀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别涛副司长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作培训指导。别涛副司长从《大气污染防治法》立法背景、修法过程、法律内容重大变化、制度创新和贯彻落实建议等方面,进行高屋建瓴、条分缕析的解读,不仅立体全面的介绍了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概况,而且重点突出的解析了机动车船舶污染防治、扬尘控制、重点区域联防联治、大气应急、信息公开和法律责任等法律规定,此外,还结合地方实际,提出了学习、宣传、培训、配套和执法五个方面贯彻执行要求。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高度重视此次专题讲座,把市人居环境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全市环保系统法制培训讲座结合起来,委领导班子、全市环保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共上一堂课,共学一部法,共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好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此次学习培训,既是马上落实部里、省里有关宣传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扎实行动,还正式拉开了我市全面宣传贯彻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工作的序幕。
近年来,深圳空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前列,2015年前三季度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到96.6%,比上年同期上升1.0个百分点,PM2.5浓度28.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减少2.7个百分点,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下一步,深圳将紧扣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坚持源头治理,持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持铁腕执法,加快构建多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坚持真抓实干,把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到更高水平,把“深圳蓝”的名片擦得更亮。
此次集中学习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林翰章主持,全市环保系统共300多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