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
2016年5月27日,珠海市斗门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三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黄志敏主持了会议, 常务副主任蒋兴文,副主任梁海辉、赵远华、卢彦彰、麦彩虹及委员共15人出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朱立新、区人大农财工委主任梁润波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推选了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原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元东同志因工作调整,提出辞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为有利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开展,确保在新的主任选举产生前依法正常运作,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区委批复同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推选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蒋兴文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直到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止。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海市斗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选蒋兴文代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斗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高宏伟同志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常委会提请审议上述议案,区环保局局长吴光艺同志简要报告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区人大农村农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梁润波代表区人大农村农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提出了初审意见,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了《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斗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决议(草案)》。
会议最后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