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岭街道人大代表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
5月15日下午,园岭街道人大工委在园东社区工作站召开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肖伟雄,福田区人大代表边丽娟、陈婷、吕伟红、姚雯莹、黄志昂、黎新风、钟雄、温燕文、黄金城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始前,全体人员研读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对广东***和对深圳重要批示精神。会议由黄金城主持,参会人员就《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内容进行了讨论、福田区人大代表、业委会主任、物业管理处、居民代表畅所欲言,提出各自的意见建议。
会议围绕条例内容,居民代表提出是否将业委会定位为法人团体;业委会提出业主和物业管理处的共管账户如何缴税,放在谁名下;物业管理处提出管理服务费是否由政府界定及综合性小区如何界定等意见建议。其中,就大部分业委会无法成功成立的小区,应该如何开展工作,吕伟红建议简化成立的程序,放宽相应条件。最后,福田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肖伟雄表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政府机关,与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对于物业管理条例中相关制度,我们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使条例更具有实操性,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