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首批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研中心: 为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我市中小学校长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教育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珠海市首批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在职在岗校长。 二、申报条件 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条件见《珠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1)。 三、推荐名额 首批珠海市中小学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在全市遴选20个。各区、市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香洲区、斗门区各10名;金湾区、高栏港区各4名;高新区2名;横琴区、万山区、各直属学校各1名校长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校长工作室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认真按照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评选的条件和要求,积极动员、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校长参加评选,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 (二)组织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直属学校推荐的校长工作室主持人进行评审筛选(包括材料评审和复评答辩)。 (三)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五、具体要求 (一)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由各区、市直属学校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校长名单和材料须在区或学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推荐材料由各区统一集中上报,市直属学校直接上报。 1.《珠海市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书》(见***2,A3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申报人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2.《珠海市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推荐信息表》(见***3)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jyjpxb@163.com。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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