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自动洗瓶机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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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玻璃仪器清洗工作需要,计划采购自动洗瓶机4套、配套清洗篮5套,预算总金额控制在23万元以下。 一、项目内容:采购自动洗瓶机4套、配套清洗篮5套,基本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品名单位数量配置要求1自动洗瓶机套3标配100位综合型清洗篮,可清洗锥形瓶/容量瓶等2移液管清洗篮套2可同时清洗20支移液管、18支250ml容量瓶3培养皿清洗篮套2可同时清洗80个培养皿 4自动洗瓶机套1专用于色谱进样小瓶清洗,可同时清洗200支液相色谱进样小瓶548位容量瓶清洗篮套1可同时清洗48支50ml以下容量瓶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合作供应商咨询报价。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要求及所需资料 1.近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2.具备相应的产品经营范围; 3.须提供符合基本配置要求产品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工作流程 1、科室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方案提交采购计划申请交办公室评价审核后,提交所务会讨论研究决定购买方案及采购方式,确定后交采购小组开展市场询价,询价结果(符合条件供应商报价单)提交所务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供应商。 2、签订采购合同。按照采购需求确定符合条件供应商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3、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小组、监督小组及项目负责人在供应商供货结束后,组织开展履约验收。 4、采购合同支付。办公室或项目负责人将采购合同、合同***、验收报告等付款资料提交单位财务,办理自主采购登记备案后,由报账人员根据国库集中核算单位采购资金支付要求和流程报部门负责人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提交至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资金支付。 六、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5日止。 七、项目联系人:陈绣文;联系电话:0756-2259608;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5号 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