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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智慧深圳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1日发表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智慧深圳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信息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6日

智慧深圳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为加快推动智慧深圳建设,把深圳发展为我国领先的智慧城市示范区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跑者,根据《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智慧深圳规划纲要(2011—2020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战略目标,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以“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服务创新、产业发展、安全保障、质量提升”为主线,以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水平为宗旨,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智力和信息资源,增强城市自主创新引领能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和市民生活幸福水平,助力城市发展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跨越。

  (二)建设原则。

  加强统筹,协同推进。加强智慧深圳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相关政府部门、城市公用企事业单位、通信运营及广电企业分工协作、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广泛聚合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智慧深圳建设。重视信息化发展理念、文化氛围、信用环境、法规标准等软环境建设,形成智慧深圳健康发展的总体布局。

  整合资源,共享协同。大力推行“统一建设、共享使用”的集约化建设模式,统筹建设全市公共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应用支撑平台,实现硬件资源充分共享,有效提高信息化投资效益。强化信息化工程间的协同运行,以增量建设带动存量信息化系统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信息化由粗放型、分散型向集约型、整合型模式加快转变,提升城市整体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

  重点先行,分步实施。充分认识智慧深圳建设的战略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矛盾和紧迫问题,正确处理当前亟需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需求导向、重点先行,分步推进,合理配置资源,优先支持基础性、关键性、先导性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重点应用,统筹安排局部试点和整体推进,分类别、分阶段、稳步推进智慧深圳建设,切实避免贪大求全、无序发展和重复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成国际领先的城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实现城市感知能力、网络传输环境及信息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形成集约高效的电子公共支撑体系,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取得有效突破;打造便捷高效的城市管理和民生服务应用体系,促进社会建设和城市运行管理智慧化;坚持技术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标准,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慧城市支撑产业集群。全市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公共服务更加普惠、社会管理更加高效、产业体系更加优化、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的智慧城市示范市基本框架。

  1.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国际领先。

  建成融合3G(第三代移动通信)、4G(第四代移动通信)、WLAN(无线局域网)、宽带固网及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城域高速网络,实现高速安全、多层次、立体化网络覆盖;实施“宽带深圳”战略,全面实现“百兆到户,千兆到企”的宽带接入能力,城域网全面支持IPv6(国际互联网协议第6版)访问与解析;WLAN热点覆盖广泛,全市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0%;力争实现TD-LTE(分时长期演进)网络全面商用。

  2.电子公共支撑体系集约高效。

  形成城市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的统一顶层设计和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集约化建设机制;建成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支撑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创新,信息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取得突破;建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为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3.城市运营和民生服务智能便捷。

  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适于网上申办的行政审批事项100%可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水平有效提高;智慧交通、智慧警务、智慧环保等城市智慧管理框架基本完善,高效的城市运营管理应用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能力显著增强,城市运行更加高效;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织网工程等民生服务项目全面推开,覆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民生领域的信息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延伸到基层社区,为市民提供随时、随地、随需的全方位服务,公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4.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重要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明显增强,信息安全协调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5.智慧城市支撑产业集群发展。

  在传感网络、信息传输、平台管理、智慧应用等重要环节突破一批重大、核心技术;物联网、云计算服务、电子商务服务、北斗卫星导航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初步建成掌握标准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城市支撑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与创新能力优化发展,形成以产值超百亿企业为龙头的若干产业集群,成为全球重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二、重点工作任务

  加快建设国际领先的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电子公共支撑体系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突出重点,加强统筹,着力推进包括城市运营管理、民生服务等应用项目的实施;创新业态,以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示范带动新兴产业培育,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一)提升城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加强统筹和协作,以实施“宽带深圳”战略为契机,建设下一代高速、融合、安全的泛在城域网,增强信息通信网络综合承载能力;统一建设党政机关网络平台;创新地下管线信息整合方式,加快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

  1.实施宽带网络提速。

  强化全市通信管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机制,严格实施通信管道建设与使用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推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落实光纤到户建设国家标准,加快城市光纤宽带网建设,推进“光进铜退”网络改造,构建融合3G、LTE、WLAN、NGB及宽带固网的城域高速网络,大幅提升我市宽带网络承载能力和接入能力;加快公共骨干网、城域网、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系统、支撑系统IPv6升级改造,促进基于IPv6的宽带数据业务商用。到2015年,形成城市全光网络,全面实现“百兆到户、千兆到企”的宽带接入能力,光纤入户家庭数量达到200万户,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90%;城域网全面支持IPv6访问与解析,IPv4(国际互联网协议第4版)和IPv6主流业务互通,IPv6 宽带接入用户数超过100万。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通信管理局牵头,各通信及广电运营企业配合。

  2.加快无线城市建设。

  完善以3G/LTE网络为主,WLAN为辅的无线宽带网络建设,推动3G网络优化和深度覆盖,加快4G网络规模建设和试商用进程,重点推进人流较为密集公共场所的WLAN覆盖,形成多层次、立体化、高带宽、全覆盖的无线宽带基础网络;市、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逐步在行政服务、市政公园、文体场馆、口岸及交通枢纽等公益性公共场所为市民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构建无线公众信息运营平台,使市民可通过无线宽带随时随地查询交通、社保、消费等民生信息。2014年实现TD-LTE试商用,到2015年,全市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0%,WLAN热点达到3万个,AP数量超过10万个,无线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以上,4G用户数达到100万。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牵头,各通信及广电运营企业配合。

  3.推进三网融合试点。

  推动基于互联网、通信网、广播电视网的产业转型和资源融合,重点发展基于广电网的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接入业务和电信运营商的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业务;制定深圳市通信接入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设计标准,实现小区和楼宇内管线资源共享,确保通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实施“数字家庭”计划,开展三网融合智慧家庭试点示范,普及家庭高清互动娱乐、视频通信、节能管理、安全监控、远程教育、家庭医疗保健等智能化信息应用。到2013年,形成全市统一有线广播电视网,建成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和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全面实现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通信管理局牵头,市住房建设局、各通信及广电运营企业配合。

  4.建设完善党政机关网络平台。

  依托党政机关光纤传输骨干网,建设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党政机关内、外网网络平台,提高网络带宽和动态感知适应能力,满足政务服务应用的可靠性要求;统筹市、区网络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大力支持公共政务、医疗等服务延伸到社区;统一市、区各机关IDC和互联网出口建设;加强移动接入网络环境建设,有效支撑移动办公及其他无线宽带网络应用,满足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基层社区内部办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需要。2013年底前实现全市互联网统一出口;2015年底前实现光纤网络100%覆盖到全市街道和社区工作站。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5.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化改造。

  创新公共管线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模式,集成自来水、电力、燃气、排污、通讯、地铁及综合管线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信息数据,建成全市综合管网信息库和统一管线信息平台,为市政工程审批、地下管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结合各类专业管线管理的公共需求和专业需求,明确数据结构属性内容和数据更新共享机制。2014年底前完成综合管线的管理机制及数据库标准、管线施工图数据标准;到2015年底完成我市80%区域的主次干道地下管线数据整合、建库、建模工作,完成详细层面50%支路上的管线数据整合入库及建模,基本建成管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效率。

  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水务集团、燃气集团、信息管线公司配合。

  6.加快部署位置感知网络。

  按照国家规划分两期建设约5—6个北斗系统地面差分站,提升北斗系统导航定位和时空服务性能,实现北斗系统对我市高精度信号的全覆盖,力争率先建成国内首个可以提供亚米级导航定位和位置服务的城市,为创新北斗系统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创造条件,到2013年完成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一期建设,满足亚米级应用要求,到2014年底完成二期建设,满足厘米级测绘要求。建设北斗时空服务平台,提供高效数据存储、海量数据挖掘、泛在精确定位和智能位置服务,支撑大规模、多样性、实时性、高并发应用,实现同一时空平台上海量的协同化管理,2013年完善北斗时空服务平台系统功能,支撑深圳北斗系统应用推广工作,“十二五”期间逐步提升服务与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由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北斗时空服务平台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牵头,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相关单位参与。

  (二)构建电子公共支撑体系。

  按照“统建统管、建用分离”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构建全市统一、集约化的电子公共支撑体系,“十二五”期间重点实现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五个统一”,即统一的党政机关网络、统一的政务云计算基础设施、统一的安全和应用支撑平台、统一的基础信息资源库和统一的电子公共服务门户,推动集约化建设,提高业务协同能力。

  7.强化顶层规划设计。

  加强全市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制定电子政务总体建设方案,形成统一、集约化的全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党政机关网络,统一的政务云计算基础设施,统一的安全支撑平台、共享交换平台以及网站生成、行政审批、电子文件处理等应用支撑平台,统一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和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等专题信息资源库,统一的政府电子公共服务门户。各区(新区)、各部门在全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和总体建设方案指导下,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基础上,重点推进业务应用,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提高电子政务使用效果和服务水平,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8.构建政府大数据中心。

  按照“一数一源、多元采集、共享校核、及时更新、权威发布”的要求,建设和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和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以及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等专题信息资源库,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形成政府大数据中心。加强大数据战略研究,提高从大量数据中采集、访问、组织、分析和可视化处理信息的水平。稳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服务机构的开放,提高信息资源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2013年底前完成人口、法人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并实现与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的融合;制定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2014年底建成多层次的空间信息云服务体系,提升空间信息服务能力;2015年底基本建成宏观经济数据库,强化政府决策分析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社工委、规划国土委、统计局。

  9.建设云计算服务平台。

  整合利用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超算中心和灾备中心等资源,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计算服务平台,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向集约化建设模式和云服务模式转变,避免重复建设,降低总体建设、运行和管理成本;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等具有大规模公共资源整合需求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业务云服务试点,探索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和运行新模式;完善深圳市“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突破面向云服务的高性能计算、资源自主弹性管理调度等技术,为云计算在多领域的应用提供有力支撑,开展性能、可靠性等各类云计算检验检测服务。2013年底前制定完成面向市直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的云计算应用服务解决方案,2014年起向有关部门和各区提供云计算服务试点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

  10.推动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完善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使其成为各部门开展各类信息资源交换的主要渠道,有效支撑资源共享和跨部门业务协同;健全政务资源共享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强化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能共享的信息需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理由,可用信息共享获得的信息不得再重复采集,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的使用管理、责任认定、激励约束及监察机制;重点推进证照、审批结果等政务信息在政务部门间互认和按需共享,逐步取消要求申请人提交政府部门出具的审批结果,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无纸化办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平台,加快整合各职能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信用信息,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信用信息。2013年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细则,2015年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中需由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80%以上通过网上共享方式获取。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1.统一电子公共服务门户。

  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市民和企业为中心,按照“整合、重构、协同、便捷”的原则,加强信息服务整合,创新内容和服务形式,建立统一的电子公共服务门户;建设完善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和行政审批系统,为企业和市民提供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推进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强化移动服务手段;创建以效果为导向的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加大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评价的影响权重,完善网络互动和反馈制度。到2013年底前完成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版和无障碍版建设;2014年底前建成集信息公开、网上办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网上信访于一体的市区联动网上办事大厅;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市民及企业为服务对象的公共服务门户,整合社保、公积金、税务、医疗、水电气等多领域公共服务数据,及政府各部门发布的信息公告及提示,推进服务一体化、个性化、便捷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管理办、经贸信息委牵头,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配合。 

  12.整合共享视频和环境感知信息。

  整合市公安、交通、城管、环保、三防等有关部门的视频监控需求,明确共享区域范围,制定统一的共享使用标准,推进城市综合枢纽、主要交通路口、重点区域、关键节点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资源的统筹建设和分级共享。整合环境、气象、水务、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的环境感知网络建设需求,制定环境感知物联信息的数据采集、传输和交换标准,完善环境感知信息统筹建设和跨部门共享机制。到2015年底,实现全市重点场所和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基本实现公共区域的视频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利用;初步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生态、污染源、气象、水务、海洋等环境感知网络,有效提高我市环境评价、决策、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率。

  责任单位:视频信息整合共享由市经贸信息委、应急办、综治办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人居环境委、城管局等单位配合;环境感知网络建设由市人居环境委、经贸信息委牵头,市规划国土委、气象局、水务局等单位配合。

  (三)提高城市运营管理智慧水平。

  以智慧化应用再造城市管理流程,通过一系列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工程建设,实现精细化、敏捷高效的城市管理服务模式,提升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等领域的城市运营管理能力。

  13.大力发展智能交通。

  建立智能化交通监测体系,实现对路网交通流监测、视频监控、交通事件监测的集成与综合,提升交通监测系统的现代化、智能化水平;深化智能公交综合应用,推进智能公交调度系统和调度中心的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集定位***监测、车载视频、智能报站等功能于一体的公交智能车载终端,搭建智能公交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开展电子站牌工程试点;拓展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建设“深圳易行网”等公众出行服务系统,创新基于互联网和广电信息网的交通信息服务,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移动多媒体、动态路况导航仪、交通视频信息亭、可变信息牌等方式在全市重要公共场所和主要区域向公众发布交通信息,完善公交地铁换乘、站点查询、票价等静态信息服务,逐步实现路况、泊车、行驶、民航、列车、轮渡等实时动态信息服务。到2015年,形成覆盖全市路网的智能交通综合监测体系,公交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更加广泛便捷,建成与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相协调、国内领先、具有深圳特色的智能交通系统环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局、深圳广电集团配合,其中交通视频信息亭建设由深圳广电集团负责。

  14.强化智慧环境监管。

  建立全市统一的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对全市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放射源等进行全面感知和全过程监控;有效整合水文、气象和周边城市环境质量等信息资源,提高环境数据分析和展示水平;加强环境智能化监控、监测、监察和信息发布,构建环境质量智能评价决策体系,保障市民的环境知情权;搭建智能化现代气象业务和气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提高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提高海洋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13年底,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时间提前量提高到30分钟;到2015年,实现对全市所有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70%的重污染企业的智能在线监控,建成海洋环境与资源监测平台,提高环境的智能化分析、预警和监测水平,为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气象局。

  15.推进水务管理智能化。

  构建覆盖包括水雨情、水量水质、大坝安全、水土流失等领域的水务感知网络,实现对水务基础设施的全方位自动化控制和感知;建设基于3S(遥感RS、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NSS)技术、以水源、供水、节水、排水、水环境、减灾、水土保持管理为核心的水务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完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水务移动应用,提高水务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15年,实现涉水信息的自动监测及综合管理,实现三防调度、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统一调度和决策,使深圳实现水资源、防洪减灾管理和水务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6.提高市政管理精细化水平。

  深化网格化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部件自动识别感知水平,扩大数字城管业务覆盖范围;研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从源头到去向全程量化监控感知”物联网管理模式,提高垃圾处理工作的管理能力;通过城市照明“三遥”和环境感知技术,提高城市照明的智能控制和节能运行水平;整合共享视频监控、实景影像和地理信息系统等资源,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的可视化管控水平。到2015年底,建成智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市园林绿化、灯光照明、爱卫环卫、市容环境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化、智能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17.构建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

  开展车辆RFID(射频识别)固定基站和电子标签的试点安装工作,试点车辆电子标签应用,建立车辆电子身份标识和验证体系,实现对机动车辆轨迹信息的全面采集;推进“智能管控”,在全市推广居住证视频门禁系统,强化视频信息综合应用,推进视频监控和分析研判智能化、自动化,及时发现、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发生;深化大情报平台应用,充分利用RFID技术丰富智能刑侦手段,实现对涉案信息的共享和智能管理,加强发案态势主动预警;拓展社区警务信息系统覆盖范围,加强移动警务和指挥调度。2013年开始在出租车、公交车、营运车辆上试点开展RFID电子车牌应用;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人、屋、车等社会治安要素的标签化、轨迹采集的自动化、治安防控的智能化,科技强警水平国内领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委等单位配合。

  18.推动城市规划建设智能化。

  创新城市规划编制信息化手段,提升城市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和监督等方面的智能化能力;推进土地整备信息化,建设三维地籍系统,加强对地籍、房地产、测绘行业等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及监控,支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地形市情监测和城市违法建设监测,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灾害防治和应急响应提供决策服务;全面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到2014年底,完成城市规划、违法建设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建成地理市情分析系统和基于BIM技术的建筑工程管理平台并投入应用。

  责任单位: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筑信息模型推广应用工作,其余工作由市规划国土委负责。

  (四)改善民生领域信息服务。

  整合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关注民生热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建立全面覆盖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领域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便民惠民的服务水平。

  19.提升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水平。

  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设,建立数字化、网络化的医疗卫生管理服务模式,实现健康档案、病历、医学影像等信息跨医院共享利用;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提高医疗行为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进社区双向转诊业务信息化管理,促进区域卫生业务协作,开展远程医疗保健系统试点工作;建设市民健康服务门户网站,为市民提供在线健康咨询、个人健康档案查询、医疗服务资源预约的“一站式”服务。到2014年底,全市各三级甲等医院达到卫生部电子病历应用等级4级标准,其余公立医院达到3级标准,实现健康档案全市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共享利用,逐步开展电子病历共享利用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各三级甲等医院达到卫生部电子病历应用等级5级标准,其余公立医院达到4级标准,实现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在全市80%以上公立医院和社康中心间共享利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

  建设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实现各类业务数据的集中有序管理,提升数据资源服务能力;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卡的应用范围,逐步实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一卡通”,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服务;推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公职人员管理、人才服务、技能培训等业务协同,优化业务流程,深化业务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一体化发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资源的统筹和规范,不断优化完善服务内容,实现网上服务、12333咨询电话和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统一。到2015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在线办理,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以人为本、一体化发展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格局基本形成。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21.大力发展现代网络教育。

  加快建设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放的优质教育资源中心,加强精品课程共享;推进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工程,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信息化;积极推动智慧学校建设,拓展网络教学空间,完善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的网络培训及在线教育服务体系,营造“教育无处不在,学习随时随地”的现代化教学模式。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深圳教育云,实现各级各类教育数据和资源的整合共享和按需推送;到2015年底,建立成熟的深圳教育云应用、优化、运维管理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深圳云计算中心(超算中心)配合。

  22.提升文化信息服务能力。

  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建设,推动博物馆展品、艺术作品、图书馆文献资料数字化;建设文体旅游产业智慧服务平台,完善文体旅游市场监管及产业决策辅助系统,提升文体旅游行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旅游服务门户,整合我市旅游资讯、电子地图、虚拟展示、移动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功能,给社会公众提供优质公共文体旅游电子服务,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新媒体技术,在全市重要公共场所建设电子阅报栏,提供新闻资讯和便民服务新型传播渠道。2014年底完成文体旅游产业智慧服务平台建设,2015年底在全市各主要区域建成超过8000个电子阅报栏。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局牵头,其中电子阅报栏建设由市报业集团负责,市规划国土委、城管局、交通运输委、经贸信息委、文体旅游局等单位配合。

  23.加强食品药品信息化监管。

  归集、清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记录,打造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市场监管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加强食品追溯的质量监督信息化,探索建立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的监测控制和从卖场到工厂的追溯倒查机制;构建全市药品安全电子协同监管平台,逐步推进对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工作,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以及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到2015年底,完成食品安全信息系统体系整合,建立食品安全统一对外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对所有的药品制剂全品种、全过程(从生产、流通到使用、消费)的电子监管,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局。

  24.提高社区服务信息化水平。

  建设基于网格管理模式的社区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建设服务居民的社区家园网站,提供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网上办事功能和社区自治平台;建设市、区、街道、社区和各级职能部门联动响应的“工作网”,实现群众诉求和所有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的受理、分流、处置、反馈、监督、考核的网上全流程管理和督办;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推动智能家居、安防监控和自动抄表等智能化社区综合管理应用,以及便民服务、社区医疗和社区养老等社区公共服务应用,综合开发利用社区各类信息资源,积极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到2015年,建成覆盖市、区、街道、社区纵向四级和各级职能部门横向联通的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综合信息平台;全市住宅物业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30%以上。

  责任单位:市社工委牵头,市综治办、经贸信息委、公安局、民政局等单位配合,其中“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由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五)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高度重视智慧城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领域核心要害系统的安全可控水平,形成可靠、完善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5.加强全市信息安全顶层设计。

  构建统一架构的有利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环境,制定信息安全策略。建立各区(新区)、市党政机关和重点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的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工作。市经贸信息委牵头成立全市党政机关信息安全联合检查组,完善联合检查机制,并加强对供水、供气、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信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各单位要建立信息安全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信息安全各项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等单位配合。

  26.完善信息安全监控应急响应机制。

  建设和完善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对党政机关和重点领域的公众服务网站、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出口进行实时监控。加大网络攻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公共信息网络、基础通信网的监测监控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通报制度和综合协调指挥调度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统筹建立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支撑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要组建本部门应急保障队伍,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的保护和容灾备份,2015年建成市级综合性数据容灾中心。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27.加强核心要害系统安全防护。

  严控核心要害系统项目建设和运行环节的安全管理,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同步规划和建设信息安全防护手段,加强风险分析和对源代码及设备的安全审查。在项目建成和运行阶段,要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进行验收测评,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核心要害系统的可信、可管、可控。要断开重要工业控制系统与公共网络之间所有不必要连接,并加强技术服务安全管理,在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禁止采取远程在线服务。

  责任单位:各核心要害系统运营单位。

  28.加快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统筹建设电子公共服务网络信任体系,所有提供电子公共服务的信息系统应支持“一证通用”数字证书使用。推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活动中数字证书的应用,营造可信安全的网络环境。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密码管理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六)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部署优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应用服务牵引,推动物联网、云计算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和重点行业的典型应用示范,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以产业联盟为纽带,以产业集聚园区为载体,实施标准与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形成以“智慧深圳”为共同品牌的产业集群。

  29.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突破相关领域重大核心关键技术,在射频识别、传感器软硬件、传感网关等物联网技术,下一代互联网、光通信、光网络平台等网络通信技术,虚拟化、分布式存储、海量数据管理等云计算技术,北斗导航芯片组、北斗兼容多模多频高精度天线等卫星导航技术,以及应用网关、业务协同、大数据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技术领域,部署一批技术研发重大专项,加快智慧应用和产业发展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制开发。2013年起每年组织30个以上技术攻关和技术研发项目,到2015年在传感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和北斗卫星导航等优先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信息委等单位配合。

  30.培育重点新兴产业。

  面向物联网、云计算、电子商务、北斗卫星导航、大数据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应用服务牵引,增强产品、网络、服务的垂直整合与融合发展能力,鼓励企业积极探索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与重点行业的典型应用示范,突破应用推广瓶颈,支持新兴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推进智慧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

  ——物联网。统筹资源、示范先行,由点到面、辐射全市,突破物联网产业应用薄弱环节,加强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结合,重点围绕电网、物流、金融、粮食、安防、防伪、社区管理等领域,组织实施物联网行业应用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将深圳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物联网应用示范区。

  ——云计算服务。以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和SaaS(软件即服务)等云服务模式为重点,在电子政务、交通物流、教育卫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等领域实施20—25个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项目,鼓励通信运营商、信息服务提供商探索基于云计算的新型商业模式,促进云计算产业发展。

  ——北斗应用服务。坚持以应用促进产业化,以产业化带动应用的原则,大力推进北斗系统在交通、物流、公安消防和城市应急等公共服务与重点行业应用,依靠市场开展私家车服务与管理应用,通过规模化应用,将北斗系统融入社会经济重要行业领域,带动北斗卫星导航产业的发展。

  ——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在线支付,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安全认证,完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积极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试点,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建设,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加速推动移动电子商务服务,重点支持在移动支付、位置服务、移动流媒体、即时通信等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商业服务模式创新和业态拓展。到2014年底率先完成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任务,到201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大数据服务。鼓励开展基于信息资源的数据挖掘和知识加工等大数据服务,构建新型信息服务运营平台,为科学研究、规划设计、生产管理、商务民生等提供支持;加强基于云计算的大数据开发与利用,创新大数据商业模式,推进社会各领域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31.实施标准优先战略。

  落实深圳市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和完善智慧城市建设相关标准。鼓励支持我市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研制活动,为标准研制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推动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城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营标准,抢占标准制高点,确立深圳在智慧城市相关应用和产业发展中的先发优势地位。重点支持物联网技术参考模型、标识和解析、传感网关、M2M(机器对机器)数据传输、重点行业应用等领域,以及云计算存储和安全、三网融合数字家庭和信息安全、下一代光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等领域的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加强产业集群战略联盟、商业模式引导和自身能力建设,培育产业技术“标准化”品牌,形成“超一流企业集群做标准”的良好局面。2013—2015年,每年组织实施10—20个上述相关标准技术的研发项目,积极推进技术与标准验证环境建设。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贸信息委、科技创新委等单位配合。

  32.支持产业联盟发展。

  大力推动和支持产业联盟发展,通过规模优势占领技术高端,实现产业组织模式创新。鼓励运营商、系统集成商、产业提供商、服务提供商以及研究机构在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和系统集成领域进行深入合作,整合产业链各环节资源,形成市场化的利益纽带,促进不同服务及应用间业务、技术和数据标准的融合,提高整合应用解决方案供应能力,塑造深圳在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共同品牌。2013年底依托协会组织或龙头企业,完成物联网产业联盟和大数据产业联盟的组建;支持云计算、车联网等产业联盟积极组织开展行业深入合作,扩大产业发展规模,提升国内行业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

  33.加快产业园区建设。

  统筹规划智慧城市支撑产业发展空间,鼓励政府、社会投资建设智慧应用示范区、产业集聚区、产业园、人才培训园、孵化器,充分发挥土地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相互作用。重点加快西丽留仙洞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发展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高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等产业,构建新型信息服务运营平台,完善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汇聚新兴产业总部、中小微企业和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以及产业转型创新平台,使之成为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聚集区和增长极,推动产业规模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前海管理局牵头,市规划国土委、经贸信息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同通信和广电运营企业战略合作,形成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合力。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智慧深圳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智慧深圳各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建设项目、政策措施的统筹审定,及时解决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应用推广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统筹管理。

  市直各部门在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应遵循需求主导、信息共享和集约建设原则,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后报市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对各自为政、不支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能满足全市信息化整体建设要求的项目,市发改部门不予立项审批,市财政部门不予经费审批。加强信息化项目实施的风险和绩效考核,落实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测验收及备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决策咨询。

  研究设立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为智慧深圳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安全研究和测评。建立智慧深圳建设推进工作专家决策咨询机制,邀请国内外专家对智慧深圳的规划建设、政策制定等进行可行性论证咨询。鼓励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发展研究,吸引社会广泛参与,从智慧城市政策研究、城市运营标准研究、平台及应用技术开发等方面进行深入综合研究,为智慧深圳的长期规划和建设提供持续的技术和决策支持。

  (四)拓宽投资渠道。

  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与运营模式,凡是社会资金可以进入、愿意参与、市场机制更有效率的领域,应创造便利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智慧深圳”建设发展。加强政府相关专项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聚焦,加大对基础性、全局性、公共性、协同性、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在效能优先和集约化建设前提下,市发改、财政部门对经过立项评审的本实施方案政府投资项目予以财政资金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完善政策法规。

  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深圳信息化法规体系。梳理现有电子政务相关管理暂行办法,适时修订完善,重点围绕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制定完善相应管理办法,营造推动智慧深圳建设的良好法规环境。鼓励各项产业和人才政策向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倾斜,推动技术发展,增强人才保障,吸引集聚智慧城市高端技术和人才资源。

  (六)加强监督评估。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相关工作任务的实施计划,经市经贸信息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并加强和配合单位的协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市经贸信息委要牵头组织好本实施方案的开展和评估工作,落实考核内容,对责任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察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各项目标实现。开展第三方评价,从任务完成情况和发展水平等方面,评价智慧深圳的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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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06:07:26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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