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农业局关于做好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0日发表
各镇街:
根据《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穗农〔2018〕210号)及《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农函〔2019〕62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标准和供货企业的确定
(一)补贴对象。我区范围内种植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的种植大户(15亩以上)、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补贴标准。纳入补贴范围的补贴对象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补贴面积不能超过承包合同面积。
(三)商品有机肥供货企业的名单:广州市良田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新辉园农业有限公司、广州稳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土根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适立农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荣野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二、补贴操作及审核流程
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实行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补贴申请。申请者自主购买核实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后1个月内,向所在行政村提出申请并提交补贴申请资料。申请者须提供以下材料:①《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请表》(***3);②购肥合同;③种植企业银行帐号或种植户个人***(存折)复印件;④企业营业执照或种植户个人身份证;⑤购肥***;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合同。
(二)审核公示。由所在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用户提出的补贴申请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4)。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镇(街)农业部门申请进行审核。镇(街)农业部门审核后于每年8月30日前函报区农业局(附表5)。
(三)补贴资金拨付。区农业局根据各镇(街)上报有机肥补贴申请审核结果向区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各区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户单位(个人)。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做好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的宣传,及时组织相关用户申报,核查种植户购买和使用商品有机肥情况,对上报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数量真实性负责。
***:
1.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穗农〔2018〕210号)
2.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农函〔2019〕62号)
3.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请表
4.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公示表
5.2019年广州市增城区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
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局
2019年1月22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