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公安黄牌冲击波之三激发所有民警的工作热情
福田2004年案件下降率全市第一!是什么带来如此巨大的变化?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福田公安分局政委罗荣才,罗政委讲出了这喜人成绩后面隐含的秘密:小小“黄牌”,带来了巨大效益。
记者:罗政委,你们是怎样想出“黄牌警示”制度的?
罗荣才:其实说用“黄牌”来考核民警,也不是我们分局最先提出来。以前在口头上就老有人说:再搞不好,就给你黄牌!但那些都是流于口头或者说形式上的,并未付诸实施,而现在我们所搞的“黄牌”,是有具体内容、具体实施办法的“黄牌”。我们的“黄牌警示”问责制,是责任制的具体化。
记者:为什么要实行“黄牌警示”制度?
罗荣才:随着社会的发展,深圳市治安形势越来越严峻,治安情况越来越复杂,这对我们公安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必须从机制上挖潜警力,确保社会安定。
人都是有惰性的。长期以来,各部门往往是制定的措施多,落实兑现的少,民警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这就导致工作落实不理想,治安情况不理想。要想把社会治理好,达到群众满意的要求,这就要求有一种制度来制约,也就是说要求我们制定一种保障机制来落实各项具体的工作,这样我们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各个警种的具体工作要求,以及结合我们自身的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黄牌警示”制度。做得好的立功受奖,做得差的批评问责,并通过工作绩效实行“倒查”。
记者:“黄牌警示”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它能保证对每个派出所都公平吗?
罗荣才:“黄牌警示”制度的产生经历了一个特别复杂的过程,简单点说就是“四上四下”。为了制定好“黄牌警示”标准,分局党委决定同时成立两个起草小组。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各派出所的实际,参考往年的治安因素情况,让两个起草小组分别起草方案,然后再综合为一个方案。为做到尽可能的公平合理,切合实际,每个小组都召开不少于20次的调研会议。制定出方案后,下发到派出所征求意见,根据派出所反馈,再进行修改。这样反反复复4次,历时一个半月。绝大部分派出所对此表示满意。
“黄牌警示”制度只是一个在宏观层面上的综合性相对公平,具体到每个所来说,不可能实现绝对公平。我们的各项指标也是根据各派出所的具体情况下的,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
记者:那对于那些领到黄牌的所和个人来说,他们有怨言吗?这项制度是否很得罪人?
罗荣才:“黄牌警示”制其实就是一种问责制。干得不好就可能被问责,轻则被黄牌警告、通报批评,重则与年度考核挂钩,直至将你辞退。也就是说,有的人会因此丢了饭碗。因此,实行问责机制肯定会得罪人。
“黄牌警示”制刚刚实施时,被问责的派出所和个人都有怨言、有意见,他们压力很大,睡不好觉。他们认为,已经付出了努力和牺牲,为什么还要问责。但是,我必须说明一个问题:大家都处于同一个平台之上,站在同一起跑点,为什么别人就没有被问责?你努力了,别人更努力。你干得好,别人干得更好。被问责了,说明你还要努力。别人没有被问责,说明人家比你付出、牺牲得更多,成绩更突出。
记者:那么在有些具体的细节方面,你们是怎样量化的呢?比如有的派出所,辖区小,治安好,案件少,他们怎样完成任务呢?
罗荣才: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费了很大的脑筋,开始统一量化,各派出所由于具体情况不一样,意见很大。后来我们根据各所不同的情况来重新制定了量化标准,让其在整体上得以平衡。一些辖区单纯治安好的派出所,因无大案发生,在刑侦方面可能吃些亏。但其基础好,人员单纯,容易管理,就可以从社区管理等方面赚分,结果大家各有长短,基本持平。
记者:实施“黄牌警示”制度,带给你最深的感触是什么呢?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罗荣才:“黄牌警示”制度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所有民警的工作热情都被激发出来了,所有的领导和民警都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迫使你去把工作做好做实。各项工作都有量化指标,工作只有做实了,才能体现出效果,才不会被问责,这样就在全局形成了一个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相互竞争比业绩的氛围。这样就自然而然促进了社会治安的好转。通过实施“黄牌警示”制度,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依靠制度管理队伍、规范工作的机制。到时,数字会告诉大家一切。(来源:深圳法制报 出版日期: 200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