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举办行政诉讼专题研讨会
3月21日上午,滨海管理局召开“行政人员参与行政诉讼须知与策略”的专题研讨会。管理局邀请局法律顾问黎拯民律师结合办案实际,详细讲解行政诉讼庭前、庭中、庭后的注意事项;并进一步与全局职工就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程序与实体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主讲人黎律师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开始,谈到该制度正在不断趋向严格的发展和完善过程中。面对该项新规定,黎律师提醒工作人员需要学习和熟悉参与行政诉讼的注意事项和策略。
随后,黎律师按照行政诉讼庭前、庭中和庭后三个环节分开叙述,阐述庭前需要搜集证据材料、确定答辩状观点;在庭审过程中要注意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把握案件事实情况,就专业问题接受法官质询;在庭后要按照法官要求补充相关证据和说明材料,在判决未下之前不预测判决结果。在讲解各项注意事项的过程中,黎律师结合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信手拈来真实案例,强化听众的记忆。黎律师特别强调,在办文过程中要注意将原件归档,以确保在诉讼过程中证据的效力。
讲座后,各科室积极踊跃地将会前搜集的困惑和疑问与黎律师交流研讨,黎律师进一步强调了办文过程中实体和程序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研讨会,管理局干部职工对于行政诉讼的流程有了清晰的认识;同时,同事们均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程序和实体内容,避免诉讼和败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