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区高栏港区宣传贯彻落实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与3月15日开始实施。
根据高栏港经济区安排,4月13日上午高栏港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在南水镇市场门口组织人员对辖区居民进行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让《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现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和宣传标语。有相关人员解答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并发放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资料约400份。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居民深入了解《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精神。将对规范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区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同时还要求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及专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同时要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做到宣传标语、重要条文悬挂张贴全覆盖,提高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