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增加化工品作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的《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码头增加化工品作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详见***,公众可查阅报告全本内容,若对该工程环保问题有意见、看法的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编制单位及时反映。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回复您的意见。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1;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可到我公司查阅,请提前与我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项目为中心周边5km陆域部分以及水环境评价范围涉及的海域部分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水环境评价范围如下表:
序号 | 东经 | 北纬 |
1 | 113°1"44.52" | 21°57"43.38" |
2 | 113°10"39.84" | 22°57"49.05" |
3 | 113°20"6.35" | 21°57"40.56" |
4 | 113°20"8.35" | 21°46"13.80" |
5 | 112°59"28.14" | 21°57"40.56" |
6 | 112°59"29.20" | 21°55"17.33" |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eiafans.com/thread-1165237-1-1.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下列方式对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①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②给我公司致电、发邮件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名称:新海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栾先生;邮箱:2874180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