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原光明农场职工诉求土地规划方案的通告
我局根据市政府五届九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开展的“原光明农场职工诉求土地选址方案”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原光明农场职工诉求土地”选址于光明办事处辖区,共4块(详见附图),总面积7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
(一)地块一
1.用地规划
位于光侨路西侧、规划碧竹二路北侧,面积15078.21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面积52774平方米,其中住宅50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1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
2.总体布局
建筑高度为高层;建筑覆盖率≤25%;建筑退红线: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但临主次干道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且与相邻地块、建筑的间距须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下称《深标》)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绿化覆盖率≥40%;综合径流系数≤0.4;车辆出入口:周边城市支路,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 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配置; 新建建筑须满足《深标》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并须符合深圳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
(二)地块二
1.用地规划
位于华夏二路和规划东周路交汇处西北侧,面积21275.75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面积74465平方米,其中住宅6809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5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平方米、幼儿园(9班)30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300平方米、环卫工人休息室2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公厕100平方米。
2.总体布局
建筑高度为高层;建筑覆盖率≤25%;建筑退红线: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但临主次干道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且与相邻地块、建筑的间距须满足《深标》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绿化覆盖率≥40%;综合径流系数≤0.4;车辆出入口:周边城市支路,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 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配置; 新建建筑须满足《深标》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并须符合深圳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
(三)地块三
1.用地规划
位于河心路和规划东周路交汇处西南侧,面积18688.***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面积65410平方米,其中住宅6277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35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
2.总体布局
建筑高度为高层;建筑覆盖率≤25%;建筑退红线: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但临主次干道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且与相邻地块、建筑的间距须满足《深标》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绿化覆盖率≥40%;综合径流系数≤0.4;车辆出入口:周边城市支路,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 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配置; 新建建筑须满足《深标》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并须符合深圳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
(四)地块四
1.用地规划
位于光侨路西侧、规划荔林路南侧,面积14958.04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面积52353平方米,其中住宅4974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5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100平方米。
2.总体布局
建筑高度为高层;建筑覆盖率≤25%;建筑退红线:各侧一级退线≥6米,二级退线≥9米,但临主次干道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且与相邻地块、建筑的间距须满足《深标》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绿化覆盖率≥40%;综合径流系数≤0.4;车辆出入口:周边城市支路,具体以经批准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机动车泊位数:按《深标》要求配置; 新建建筑须满足《深标》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并须符合深圳市及光明新区有关绿色建筑、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
二、展示方式与展示地点
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刊登,同步在下列实地和网站公示: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3.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一楼大厅
4.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5.选址地块现场
(二)网上展示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三、展示时间
本规划方案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17年1月18日至2月16日。
四、公众意见征询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我局地址。邮编518132),注明“公众意见”字样。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方案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海瑞
联系电话:27406732
***:原光明农场职工诉求土地用地范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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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光明农场职工诉求土地用地范围示意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