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经调查办召开全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第二次工作会议
为切实了解各区清查工作进展并探讨解决清查工作中一些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市海经调查办于8月10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涉海单位清查第二次工作会议。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副局长、市海经调查办主任林振超,市海经调查办全体成员,各区调查办相关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调查服务机构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区涉海单位清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我市前一阶段调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安排下一步工作部署,并就调查工作中的难点和疑点进行了交流、探讨和解答。
会议强调,海洋经济调查是我市的一项阶段性、综合性工作,调查任务非常繁重,现在正处于第一阶段清查工作的冲刺阶段,各区调查办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我市调查实施方案,协调和调动辖区各种力量全力完成涉海清查工作。一是要切实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落实调查工作,是决定最终能否完成任务的重要保障。二是要切实掌握辖区调查工作动态,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主动与各方沟通协调,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能有“等”、“靠”的思想。三是要切实做好其实可行的工作预案,针对辖区存在的难点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和行动,确保涉海清查工作顺利实施。四是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区调查机构是组织和实施辖区调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要精心组织好辖区的调查工作,存在问题要及时反馈至市海经调查办,重要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汇报。五是要切实重视调查质量工作,落实调查调查员填表指导、调查指导员初审、调查员互审和调查指导员最后签字确认等工作环节,加强系统数据录入、复核和上报工作。六是要切实做好向分管领导专题工作汇报,争取调集各区有效资源为本次调查工作服务,推动辖区的调查工作。
会议要求,各区调查机构要切实按照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在2017年8月25日前完成我市涉海单位清查工作。且市海经调查办将于2017年8月14日-17日开展全市涉海清查工作督查及质量抽查,各区调查办要做好抽查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