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1112111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解决市政府明确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2016年9月,我局完成了[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11-12、11-13地块规划调整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调整前
1、11-12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73318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
2、11-13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三类居住用地(R3),用地面积28511平方米,配套设施为公共厕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为现状保留。
3、11-12地块和11-13地块之间规划一条名称为和裕东路的道路。
二、规划调整后
1、将原规划道路并入11-12地块,合并后11-12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为77579平方米,容积率为4.0,备注为规划,和裕东路必须与11-12地块同步建设,结合建筑布局线位可微调、地上地下可连通。
2、11-13地块拆分为11-13-1地块和11-13-2地块。其中,11-13-1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7711平方米,容积率4.0,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公共厕所,备注为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 2016 年 9 月 29 日- 2016 年 10 月 28 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福永桥头地区]法定图则11-12、11-13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27820389,传真:27811901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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