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稿)意见的通告
为统筹城市空间布局和土地、海域资源合理使用,规范城市规划和建设行为,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市规划国土委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稿)》并送我办审查。为加强立法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公开征求社会对该《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稿)》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6月8日前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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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环资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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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
2.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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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稿).doc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修订草案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