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清除两家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
鸡粪露天堆放,猪尿直排入鱼塘……日前斗门两家在禁养区的违法畜禽养殖场得到彻底清理。6月5日,《斗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区划修编议案》正式通过,该议案将占全区总面积91.96%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区等七大类地区划为畜禽禁养区,明确禁养区内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户的存在,对已建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则责令限期关闭或搬迁。
7月1日,市环保局根据市民投诉,组织执法人员赴斗门区乾务镇马山村平塘,对违规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位于斗门区乾务镇马山村平塘的欣欣蛋鸡场部分鸡粪装袋后露天堆放。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位于禁养区内,占地约20多亩,鸡场设有5个鸡舍,每个鸡舍养殖1万多只蛋鸡,用饲料喂养,鸡舍鸡粪通过电动刮粪器刮至鸡粪池,通过人工装袋存放在铁皮房内,养殖过程中虽没有废水产生,但却将部分鸡粪装袋后露天堆放。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在斗门区乾务镇马山村平塘检查时还发现另一家违规畜禽养殖场,这家公司名为斗门区超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过去长期以来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家禽养殖,现只从事生猪养殖。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存栏约有生猪6000头,年出栏肉猪约13000头,养殖过程中有猪粪、猪尿、清洗废水等污染物,猪粪作为果园的肥料使用,猪尿和清洗水等排入自有鱼塘。
执法人员根据斗门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区划规定,判定上述两家公司在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分别对这两家公司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上述2家企业立即停止畜禽养殖。